我們在看歷史類的書籍文獻或資料時,經常碰到諸如州、道、路、府、郡、縣、刺史部、布政使司、省等等有關行政區劃的詞語,這些行政區劃稱呼產生於哪個朝代?產生的背景為何?具體管轄範圍是多大?讓我們具體了解一下。
1、秦朝確立郡縣制。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全國劃分為三十六郡,大約一千個縣,中國正式的行政區劃由此開始。
2、 漢朝時期的刺史部及郡、國、縣制。西漢時期,除了郡縣外,還有大量的功臣及皇親的封國。西漢末年,郡和國有103個,縣級政區有1587個。由於一百多個郡國太多,漢武帝就在郡級政區之上設置了14個刺史部。這十四部作為監察區,每一個監察區任命一個刺史,讓這個刺史來監察其所管轄的區域內的太守或者相,用小官監察大官,看他們的行為是否合法。到了東漢後期,為了鎮壓黃巾起義,將監察區的刺史部改為行政區,刺史被授予了行政權、財權和軍權。行政區劃就由郡縣兩級制變成州郡縣三級制。
3、魏晉南北朝的州、郡、縣三級制
西晉的統一時間很短,從東晉以後,南北對峙的分裂局面延續了兩百多年。這段時期戰爭頻繁,在戰爭中立功的武將或者敵方來投降的將領,一般都給予州刺史或者郡太守的封賞。為了滿足越來越多的封賞要求,只有把州郡的範圍分割得越來越小。到了南北朝的後期,一共有220個州,999個郡。這樣比西晉時期膨脹了11倍,郡膨脹了10倍,造成了行政區劃非常混亂的局面。
4、隋朝的州、縣兩級制。隋朝統一北方以後,隋文帝就實行了一個重大的改革,把州郡縣三級中郡的一級完全廢除,使州直接管縣,實行兩級制。但是州縣的數目也已經太多,區劃太小,隋煬帝大業三年,大量合併州縣,又把州這一名稱改為郡,全國190個郡管1253個縣,平均每一郡管六七縣,又變成郡縣兩級制。
5、唐朝的道(方鎮)、州、縣三級制。隋朝末年,群雄並起,唐王朝為了籠絡這些起義的群雄,大都被委以刺史的職務。所以州的數目又膨脹起來,到了貞觀十三年,依然有358個州,1551個縣。因為州的數目太大,唐朝開始派遣一些監察官員去管理、監察州刺史。唐初監察的官員都沒有固定的監察區,到唐玄宗的時候才把監察官員的監察區域固定下來,將全國分成十五道也即十五個監察區,這樣就形成監察區之下有州縣兩級的行政區劃格局。安史之亂以後,把監察區和軍區結合起來,形成道和方鎮相結合的制度。這樣到了唐後期就形成了一種道(方鎮)、州、縣三級制。
6、宋朝時期的路、州、縣三級制。宋朝的統治者吸取了唐朝因為藩鎮割據滅亡的教訓,第一步就是廢除藩鎮,這就是大家所熟知的"杯酒釋兵權"的故事。但是廢除了方鎮之後,由中央政府來直接管轄這麼多州(宋初有四百多個州)顯然不現實,宋朝吸取了漢、唐的教訓,在州和縣上面建立了「路」,為了避免架空中央,這一級的行政區劃沒有負總責的一把手,將路一級的權力分散到幾個長官的手上,由轉運使負責財政,由按察使負責法治,安撫使負責軍事,建立起一套比較奇特的制度,形成了路、州、縣三級管理的制度。
7、元代的多級複合制。元朝在宋朝的路之上增加了行省。行省原本是政府機構的名稱而非區劃。元朝在徵服中原的過程中,為加強中央的權威,經常派出一些行政機構,這些機構到地方上就被稱為「行中書省」,久而久之,行中書省(有時稱行尚書省)就成為了地方機構了,而且就變成了行政區劃的名字了,簡稱行省,後來也叫省。我們現在的「省」字就是來源於元朝。元朝行省之下一般是省、路、州、縣四級或是省、路、府、州、縣五級的多級複合制。
8、明朝時期的布政使司、府、縣三級制。明朝對元朝的的行政區劃制度進行了改革,把全國分成15個行政區劃即兩京十三布政使司,也就是最高一層行政區劃是布政使司,而首都周圍的為京。在布政使司之下有府和縣兩級,有些地方在府和縣之間還有州,所以行政區劃是三級與四級的混合。
9、清朝時期的省、府、縣三級。清代全國分為18個省,每一省的長官稱為巡撫或者總督。18省之下就是府或者相當於府的直隸州,府或直隸州之下就是縣。
10、民國時期的省、專區、縣兩級半制。北洋政府袁世凱首先廢除省和縣之間的府一級政區,同時在省和縣之間設立道(道的數量遠小於原來府)一級作為過渡,希望到後來再廢除省一級,實行道、縣兩級制。但是省一級無法廢除,所以民國前期的行政區劃變成了省、道、縣三級。到了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國民政府為了剿滅紅軍就在省以下設置專區,也就是行政專員的監察區,由省派出監察官員去監察一部分縣的行政事務。於是就形成了省、專區和縣這樣的兩級半的結構。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的省、地級市、縣三級制。民國時期的省、專區、縣的行政區劃結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被繼承下來,地區一級還是介於省和縣之間的一級區劃,這一級區劃從理論上來說並不是一級政區,而只是省的派出機構。到二十世紀末期,全國大部分省實行地改市,便有了有地級市這個區劃名詞,形成了現在省、地級市、縣三級的行政區劃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