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感染性腹瀉病指病程在2周以內、由病原微生物感染引起的腹瀉病。急性感染性腹瀉病發病率高、流行廣泛,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為進一步規範兒童急性感染性腹瀉病診療,提高腹瀉病治療中抗菌藥物使用水平,保障兒童健康,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委託國家兒童醫學中心(北京)牽頭組織專家制定了《兒童急性感染性腹瀉病診療規範(2020年版)》。關於兒童急性感染性腹瀉病的補液治療,該規範主要涉及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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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補液
口服補液與靜脈補液同樣有效,是預防和治療輕度、中度脫水的首選方法。目前推薦選擇低滲口服補液鹽(ORSⅢ)。
ORSⅢ配方
患兒自腹瀉開始就應口服足夠的液體以預防脫水,可予ORS Ⅲ或米湯加鹽溶液[每500ml加細鹽1.75g(約為1/2啤酒瓶蓋)]。每次稀便後補充一定量的液體(<6月50ml,6月~2歲100ml,2~10歲150ml,10歲以上兒童按需隨意飲用),直至腹瀉停止。輕至中度脫水:口服補液用量(ml)=體重(kg)×(50~75),4h內分次服完。4h後再次評估脫水情況。
以下情況提示口服補液可能失敗,需調整補液方案:
頻繁、大量腹瀉(>10~20ml/kg·h);
頻繁、嚴重嘔吐;
口服補液服用量不足,脫水未糾正;
嚴重腹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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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補液
適用於重度脫水及不能耐受口服補液的中度脫水患兒、休克或意識改變、口服補液脫水無改善或程度加重、腸梗阻等患兒。靜脈補液的成分、量和滴注持續時間須根據脫水程度和性質決定。補液原則為「先濃後淡,先鹽後糖,先快後慢,見尿補鉀」。
(1)第1個24h的補液。
確定補液總量。應包括累積丟失、繼續丟失和生理需要三個方面。累積丟失根據脫水程度估算;繼續丟失一般為20~40ml/kg·d;兒童生理需要量按照第一個10kg體重100ml/kg,第二個10kg50ml/kg,其後20ml/kg補給。第1個24h的補液總量為輕度脫水90~120ml/kg,中度脫水120~150ml/kg,重度脫水150~180ml/kg。
脫水程度評估表
確定液體性質。等滲性脫水一般選擇1/2張含鈉液,低滲性脫水一般選擇2/3張含鈉液,高滲性脫水一般選擇1/3~1/5張含鈉液。難以確定脫水性質者先按等滲性脫水處理。脫水一旦糾正,能口服補液的儘早給予ORS口服。
常用混合溶液及其簡易配製方法
補液速度。中度脫水無休克表現者,補液總量的1/2在前8~10h內輸入,輸液速度約為8~12ml/kg·h;剩餘1/2在14~16h內輸入,輸液速度約為4~6ml/kg·h。重度脫水有休克者首先擴容,可選擇生理鹽水或含鹼的等張糖鹽混合液20ml/kg,30min~60min 內快速輸入, 若休克未糾正, 可再次予10~20ml/kg擴容,一般不超過3次,同時需評估有無導致休克的其他原因。休克糾正後再次評估脫水程度,確定後續補液量和補液速度,原則和方法同前。注意監測血糖,休克糾正後可給予5%~10%含糖液,以避免低血糖。補液過程中密切觀察病情變化,若脫水程度減輕、嘔吐停止,儘早改為口服補液。
(2)24h後的補液。
經第1個24h補液,脫水和電解質及酸鹼平衡紊亂已基本糾正,需要補充繼續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若能夠口服,則改為口服補液;若因嘔吐不能口服,則靜脈補液。補充繼續丟失量的原則是「丟多少補多少、隨時丟隨時補」,常用1/2~1/3含鈉液;補充生理需要量用1/4~1/5張含鈉液。這兩部分相加後,於12~24h內勻速補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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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飼管補液
推薦應用於無靜脈輸液條件、無嚴重嘔吐的脫水患兒,液體選擇ORSⅢ,初始速度20ml/kg·h,如患兒反覆嘔吐或腹脹,應放慢管飼速度。每1~2h評估脫水情況。有中、重度脫水者應同時儘快建立靜脈通路或轉至上級醫院。
以上內容摘自: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兒童急性感染性腹瀉病診療規範(2020年版).2020-09-11.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9/202009/5c03bafd1db74fb68e2a74afa2ed08c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