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光三原色(加法三原色)為:紅、綠、藍。光線會越加越亮,兩兩混合可以得到更亮的中間色:yellow黃、magenta品紅(或者叫洋紅、紫)、cyan青。三種等量組合可以得到白色。
補色指完全不含另一種顏色,紅和綠混合成黃色,因為完全不含藍色,所以黃色就是藍色的補色。兩個等量補色混合也形成白色。紅色與綠色經過一定比例混合後就是黃色了。所以黃色不能稱之為三原色。
三原色光顯示
彩電與色光三原色
彩色電視機的螢光屏上塗有三種不同的螢光粉,當電子束打在上面的時候,一種能發出紅光,一種能發出綠光,一種能發出藍光。製造螢光屏時,工人用特殊的方法把三種螢光粉一點一點的互相交替地排列在螢光屏上。你無論從螢光屏什麼位置取出相鄰三個點來看都一定包括紅、綠、藍個一點。每個小點只有針尖那麼大,不用放大鏡是看不出來的。由於他們那樣小,又挨得那麼緊,在他們發光的時候,用肉眼就無法分辨出每個色點發出的光了,只能看到三種光混合起來的顏色。
發現
編輯
發現著名的力學三定律的十八世紀偉大科學家艾薩克·牛頓(Issac Newton),不但在力學方面功勳卓著,同時也為享受攝影樂趣的後人們留下了寶貴財富,即,光學色彩論。他奠定了近代色彩研究的科學基礎。
牛頓發現了光的色彩奧妙,經過系統觀察及研究實驗,最終確認:當一束白光通過三稜鏡時,它將經過兩次折射,其結果是白光被分解為有規律的七種彩色光線。這七種色彩依次為:紅、橙、黃、綠、藍、靛、紫,且順序是固定不變的。這也就是人人們常說的「七色光」。而這七種光線經過三稜鏡的反向折射之後,又會合成一束白光。於是,1666年牛頓發表學說——「色彩在光線中」。牛頓的三稜鏡試驗,就是後來為人熟知的著名的「稜鏡色散實驗」。這一研究成果,也是牛頓身後數十年,德國大文豪歌德長期以來所極力駁斥的「光譜理論」。
推論
編輯
發現光的色散奧妙之後,牛頓開始推論:既然白光能被分解及合成,那麼這七種色光是否也可以被分解或合成呢?於是,紛繁的實驗和不停的計算充斥著他日後的生活。一段時間後,牛頓通過計算,得出了一個結論:七種色光中只有紅、綠、藍三種色光無法被分解,於是也就談不到合成了。而其他四種色光均可由這三種色光以不同比例相合而成。於是紅、綠、藍則被稱為「三原色光」或「色光三原色」(注意,這有別於我們熟知的三原色「品紅、黃、青」)。牛頓通過計算得出上述結論後,未能完成實驗,便與世長辭。牛頓死後的若干時日之後,他的學生們終於完成了他未完成的實驗,配以牛頓生前的計算,從而使光學色彩論正式亮相。
實驗證明:
1、紅、綠、藍三種色光無法被分解,故稱「三原色光」。
2、等量的三原色光相加為白光,也就是說,白光中含有等量的紅光、藍光和綠光。
3、三原色光中任意兩種色光等量相加,則成為三原色光中另一種色光的互補色光。即:等量的紅光+綠光=黃光,互補於藍光;等量的紅光+藍光=品紅光(也稱洋紅,即較淺的紫紅),互補於綠光;等量的綠光+藍光=青光,互補於紅光。如果三原色光中某一種色光與某一種三原色光以外的色光等量相加後形成白光,則稱這兩種色光為互補色光。互補色光之間,能夠形成相互阻擋的效果。於是可知以下三對互補色光:黃光與藍光、紅光與青光、綠光與品紅光。
4、三原色光「紅、綠、藍」的互補光「黃、品紅、青」,稱為「三原色素」
定理:
顏料三原色與色光三原色規律不同!
透明體的顏色是由它本身的色光決定,不透明體的顏色由他反射的色光決定
確定
色光三原色的本質是三原色具有獨立性,三原色中任何一色都不能用其餘兩種色彩合成。另外,三原色具有最大的混合色域,其它色彩可由三原色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出來,並且混合後得到的顏色數目最多。
在色彩感覺形成的過程中,光源色與光源、眼睛和大腦三個要素有關,因此對於色光三原色的選擇,涉及到光源的波長及能量、人眼的光譜響應區間等因素。
從能量的觀點來看,色光混合是亮度的疊加,混合後的色光必然要亮於混合前的各個色光,只有明亮度低的色光作為原色才能混合出數目比較多的色彩,否則,用明亮度高的色光作為原色,其相加則更亮,這樣就永遠不能混合出那些明亮度低的色光。同時,三原色應具有獨立性,三原色不能集中在可見光光譜的某一段區域內,否則,不僅不能混合出其它區域的色光,而且所選的原色也可能由其它兩色混合得到,失去其獨立性,而不是真正的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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