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芝蘭之室,久之不聞其香;居鮑魚之肆,久之不聞其臭。
孟母三遷在中國是個家喻戶曉的故事:孟子幼年喪父,完全由母親仉氏來撫養和教育,起初時,他們住在墓地的附近,孟子和一群小孩子見到舉行喪葬的人們就跟著學起了號哭,他的母親見了,覺得這裡不是適合孩子成長的地方,就將家搬到了集市的附近,而這裡有一些殺豬賣肉的,孟子又對屠殺牲畜產生了興趣。並前去觀察和學習屠殺,孟母又覺不妥,這次是搬到了學校的旁邊,從此,孟子也就效仿讀書人,開始學習禮儀和文化知識。
孟母之所以一再地搬家,就是為了給孩子營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從而令孟子走上一條正確的人生之途。同樣,孟子日後的成就,也說明了環境對人的成長變化的起著重要的作用。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能夠「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的人畢竟只是少數,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多會「入芝蘭之室,久之不聞其香;居鮑魚之肆,久之不聞其臭」。
在通常情況下,一定時代和一定地域的人們所接觸到的環境就基本方面來講是相似的,很多時候並沒有太大的差異,所以人們常常對自身所受到的來自環境的影響感觸不深。可是在生存環境很懸殊的情況下,這種影響效果就顯而易見了。
1920年,印度加爾各答附近一個山村的人們打死大狼後,在狼窩裡發現了兩個,由狼撫育的女孩,其中大的約七八歲,被取名為卡瑪拉;小的約兩歲,被取名為阿瑪拉。後來她們被送到一個孤兒院由人撫養。阿瑪拉於第二年死去,而卡瑪拉一直活到1929年。孤兒院的主持者辛格依據自己與狼孩接觸的經歷寫出了《狼孩和野人》一書,其中詳細記載了狼孩重新被教化為人的經過。
狼孩剛被發現時,生活習性與狼一樣,用四肢行走,白天睡覺,晚上出來活動,怕火、光和水,只知道餓了找吃的.吃飽了就睡;不吃素食而只吃肉,並且不用手拿,而是放在地上用牙齒撕開吃,更不會進話,卻每到午夜後都像狼似的引頸長嚎。卡瑪拉經過七年的教育,才掌握45個詞,勉強地能說幾句簡單的話,開始朝人的生活習性轉變。她死時估計已有16歲左右,但其智力卻只相當於三四歲的孩子。
狼孩經過狼的撫養,原本是人的身體卻與正常的人類產生了如此巨大的差別,而變得與狼非常接近,這說明人的成長在極大的程度上依賴人類社會環境的薰陶。狼孩的情形可以看作是泡菜效應的一種極端表現,即生存環境的普通差異不至於令不同的人之間生成如此顯著的差別,但人總是或多或少會受到身邊環境的影響,並且對所處環境差異越大的人們之間進行對比,就越會發現其影響力的明顯,而由於人們大多情況下都是與生存環境相似的同伴共處,所以對環境的影響力也就習焉不察了。
同樣的蔬菜浸泡在不同的水中,吃起來味道是有所不同的;同樣的人受到不同,環境的濡染,也會養成不同的習性。基因只覺得了你是人還是青蛙,環境以及後天的學習才決定你成為什麼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