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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懸案:甘肅掏腸惡魔殺害2名花季少女,卻存在多處疑點!
其實,在我國歷史上 出現過很多著名的案件,比如說至今仍未破解的「南大碎屍案」亦或者去年剛剛告破的「白銀連環殺人案」。而今天要說的這件案子可以說是一樁懸案,因為雖然公安部門抓住了嫌疑犯,但是仍舊存在著一些疑點。這件案子就是曾經著名的「甘肅掏腸惡魔殺人案」。案件回顧本世紀初,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的發展,甘肅甘州區也緊跟著股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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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掏腸惡魔 終審改判死緩(圖)
上訴: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一審宣判後喬建國不服,向甘肅省高院上訴。甘肅省高院通過審理認定,喬建國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張掖市中級法院重新審理該案。 重審:不承認殺人 2005年8月18日早晨9時許,張掖市中級法院對喬建國不公開審理,除了被害者的直系親屬之外,任何人不許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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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掏腸」案惡魔今日受審 四罪加身在劫難逃
中新網1月6日電 西部商報今日消息,製造甘肅兩起少女「掏腸」案的犯罪嫌疑人喬建國,今日將在甘肅張掖甘州區人民法院出庭受審,公訴機關指控喬建國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以及故意傷害罪。 甘肅張掖甘州區連續發生兩起少女慘遭「掏腸」惡性案件,2004年9月29日警方終於將「掏腸」嫌疑人喬建國緝拿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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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偵查階段掏腸殺人的供述 掏腸案兇手死刑改死緩
案發後,辦案人員於當年9月29日將「惡魔」喬建國緝拿歸案。 喬建國歸案後,因其在偵查階段和審判階段所做有罪供述不一致,致使審判工作拖延了兩年。2005年1月17日,張掖市中院對喬建國進行公開宣判,數罪併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 一審宣判後,喬建國提起上訴。甘肅省高院審理覆核後,以一審判決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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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紀實:「變態掏腸魔」喬建國,專對花季少女下手,手段極其兇殘
建國以來我國出現了很多變態殺人魔,他們的最終結果都是接受法律的審判,等待他們的也只有死刑。這些殺人魔同樣的殺人不眨眼,但是殺人手法卻各不相同,有的甚至是吃了受害人的屍肉,不過最殘忍的殺人方式應該就是這位甘肅的殺人狂魔喬建國,他在受害人還有意識的時候,直接將受害人的小腸從下體逃出,再纏繞到受害人的脖頸,可以說是非常殘忍。喬建國第一次作案是在2004年8月12日。2004年8月12日晚,受害人小琳像往常一樣下班回家,卻沒想到在路上遇到正想報復社會的喬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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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掏腸案告破:他是怎樣變成「掏腸惡魔」的
荊楚網(楚天金報)綜合報導震驚全國的甘肅張掖「掏腸惡魔」案,日前告破。一度因此案而惶惶然的當地百姓,生活終於又恢復了往日的安寧、平靜。 獄中的喬建國,雖然供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但並沒有懺悔的表現。他甚至對辦案民警說,如果不是這麼快被抓住,他還會作更多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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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掏腸惡魔案件回顧:兩位少女腸子被從下體拽出,手法殘忍!
導語:2004年8月份,甘肅張掖市19歲的琳子被人從下身拽出小腸,纏繞在脖子上致死。2004年9月20日凌晨0時30分許,17歲的小花被掏腸惡魔跟蹤,黑暗中被拽出2米長的小腸,因搶救及時活了過來,但是身心遭到了極大的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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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掏腸案」沒有證據何來死緩?
據《蘭州晨報》報導,甘肅省高院近日對張掖「少女遭掏腸案」作出終審判決,兇手喬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初看新聞很不理解何以兇犯僅被處以死緩,了解甘肅掏腸案的朋友都知道此案犯罪情節極為殘忍,罪行極其嚴重,如果證據確鑿的話,論罪當處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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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少女被掏腸」案告破 嫌犯邊殺人邊戀愛
中新網10月8日電 據蘭州晨報報導,發生在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的兩起少女慘遭「掏腸」的惡性案件,警方經過數日艱苦奮戰,終於在日前將嫌疑人喬建國緝拿歸案,震驚全國的「掏腸」案至此宣布告破。 ——排查500人確定嫌犯 8月12日、9月20日張掖市甘州區接連發生兩起「掏腸」案,鹼灘鎮古城村19歲的少女琳子(化名)慘遭「掏腸」死亡,大滿鎮平順村17歲的少女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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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腸惡魔案內幕曝光 嫌犯一邊殺人一邊戀愛(圖)
「掏腸」惡魔黑色檔案 個人簡介:一米八二 初中文化 喬建國,男,生於1970年11月5日出生在甘州區,身高1.82米,有吸毒、酗酒、盜竊的經歷,初中文化程度。 家庭背景:工人家庭 排行老五 喬建國的父母親是某建築公司的普通工人,早已退休。喬建國上有3個姐姐,1個哥哥,他本人排行老五,是家中最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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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掏腸案兇手改判死緩 律師網友稱判決不合理
喬建國上訴,否認了部分供述,並稱有自首情節,應予從輕處罰。案中關於掏腸殺人的事實,只有喬的供述,沒有直接證據指證,而喬又在上訴中推翻了這一供述。 終審判決時,兇手由死刑改判為死緩。[新聞全文] 案件終審向公眾披露後,不少網友表示強烈憤慨,認為判決有所差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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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樁涉嫌轉包五次的「僱兇殺人」案 200萬酬金變10萬
層層轉包200萬酬金變10萬,最後一名「殺手」反悔;一審法院判決5人無罪,檢方抗訴後重審漆為四最終決定不殺人。他是朋友韓桂生僱傭的「殺手」,「暗殺」的目標是廣西南寧大自然花園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蔣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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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腸手」喬建國殺人案回顧:花季少女夜路回家,慘遭惡魔掏腸!
2004年9月20日,惡魔喬建國再次作案,襲擊了凌晨回家的少女小花,將其打暈之後將小花的腸子掏出,喬建國再次逃跑,警方經過對比這兩起相似案件以及線索報告,最終將目光確定到喬建國身上,在東湖小區對喬建國實行了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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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典型冤錯案:聶樹斌案複查多年無結論
張立勇說,平反冤案一向被視為法院的醜事,然而,李懷亮案的價值在於「疑罪從無」司法理念的貫徹,知恥而後勇,抑或是在司法機關強化「無罪推定」的另一個契機。據有關媒體報導,自趙作海案後,河南省三級法院對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的多起案件依法審理,依法宣告上百名被告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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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逆子弒雙親碎屍案開審 子割喉殺父友殺其母
案件昨開審,涉弒父母的周凱亮及友謝臻麒同否認兩項謀殺罪。高院預計審期為17天。 報稱無業首被告周凱亮(29歲)及次被告謝臻麒(35歲)同否認兩項謀殺,即被指於2013年3月1日在香港殺死周榮基(65歲)與蕭月兒(62歲)。 子欲認誤殺 自稱心理失常 兩人僅承認兩項非法埋葬屍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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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籤證申請被拒,我該選擇事實重審還是司法重審?
如果澳洲籤證的申請遭到拒絕,申請人想要提出異議,就繞不開「事實重審」和「司法重審」這兩個移民法的常見術語。然而,許多人可能並不清楚這兩個詞的區別。我們一般認為,行政上訴仲裁庭(以下簡稱AAT)和法院的做法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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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羅樹標案:廣州殺人王之人皮日記
時間到了1993年,受害人增加到12人,卻始終不知道任何一人的身份,更不知道兇手的大概身份、職業和心理,案件毫無頭緒,辦案人員心急如焚。而此時,社會上關於割nai殺手的傳說已經沸沸揚揚,廣州市內所有的女性都不敢隨便出門,一律需要男性親友或者由工廠或者學校的男性組成護送隊接送,不然就沒人去上工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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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沉屍公廁案」改判死緩,律師:省高院在壓力下已無原則
此後,他先後5次被阜陽中院和安徽省高院認定故意殺人罪名成立,獲死刑判決。其中有兩次,安徽省高院在向最高人民法院報請死刑核准時,均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撤銷,並發回重審。在經歷了10年的反覆後,2020年5月25日,安徽省高院在判決書中稱,該案「疑點較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認定左德剛故意殺人罪名不成立。6月23日,左德剛被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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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舟評《宋案重審》︱刑偵式歷史實證主義
宋教仁遇刺後尚小明在《宋案重審》一書中所表現的,可說便是這種實證主義方法教科書式的呈現。如他所自述,他不滿於百年來對宋案的探究往往止步於獵奇式的猜測和簡單化的案情分析,很多人並未善加利用史料,甚至也未重視核心證據,便言之鑿鑿地提出自己一套標新立異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