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漁期和禁漁區非法捕撈水產品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但有人卻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必將受到法律嚴懲。近日,南川區公安局破獲一起禁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兩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管制五個月刑期。
今年4月10日,楠竹山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巡邏時,一輛停放在路邊的非本地車輛引起民警注意。因為離公路不遠處就是黑溪河流域隆興村段,且當時正值禁漁期,為防止不法分子在河裡非法捕撈水產品,破壞生態環境,民警迅速前往河邊查看。民警發現一名男子背著電瓶、提著水桶在河裡非法捕撈,另外一名男子在岸邊觀看。民警當即對二人進行控制,並當場查獲用於「電魚」的電瓶裝置機器一套和裝魚蝦的塑料水桶一個。
嫌疑人指認作案地點
嫌疑人指認作案地點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陳某聽說黑溪河裡有小龍蝦,便邀約朋友鄒某帶上「電魚機」到河裡「打蝦子」。陳某在集鎮花15元錢買了一個塑料桶,用於裝捕撈的水產品。陳某駕車將鄒某帶到楠竹山鎮黑溪河的河邊,鄒某就下河裡去用「電魚」機器電小龍蝦,陳某怕冷沒有下河。為逃避處罰,在河裡電蝦的鄒某看到警察來了,迅速將桶裡的10餘只蝦子倒進河裡。
嫌疑人指認作案工具
經重慶市南川區農業行政執法支隊認定,陳某、鄒某所用的「電魚」電瓶裝置機器屬于禁用工具,南川區黑溪河幹流楠竹山鎮流域(黃沙坡)為天然水域,屬于禁漁區域。今年9月,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鄒某、陳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二人分別被拘役一個月、管制五個月。
我區天然水域禁漁範圍有黎香溪幹流、孝子河幹流、鳳嘴江幹流及支流、石鐘溪幹流、半溪河幹流、龍巖江幹流、龍骨溪幹流、龍川江幹流、元村河幹流、樂村河幹流、後河幹流、灰阡河幹流、石樑河幹流及支流、桐槽溪幹流及支流、合九溪幹流、三岔河幹流、柏枝溪幹流、九道河幹流、雙龍河幹流、鹽石溪幹流、蟹塘河幹流、魚泉河幹流、黑溪河幹流等23條禁漁區河流,嚴禁使用禁用漁具開展非法捕撈。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