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僅限於,
給你打電話、發傳票等形式了,
這不,
變聲電話
虛假簡訊、文書都用上了…
搞得跟真的一樣,
受騙的還真不少!
日前,因謊稱與公檢法等單位領導熟悉,編造虛假簡訊、用有變聲功能的手機冒充領導打電話、提供虛假法律文書等方式詐騙他人120餘萬元的巫某,被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提起公訴,並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萬元。
常年混跡南康的巫某發現,多數碰到「官司」的當事人,都渴望找公、檢、法的領導,尋求幫助和關照。經常以自己懂法律、做法律工作自居的巫某,便想著扮演這種領導,騙取錢財。
恰逢此時,被害人王某因債務糾紛被法院裁定查封房產並被判決償還債務人54.4萬元,正在為能否在執行訴訟中獲得優勢而著急。很快,王某通過中間人找到了巫某,巫某便謊稱與法院執行工作人員很熟悉,可以幫忙。為讓詐騙顯得真實,巫某先後通過邀約朋友相見、偽造執行法律文書等方式,取得王某信任。之後,他便以要立案、要打點關係等方式要求騙得王某16.7萬元。
騙局成功後,巫某變得更加猖狂——冒充領導「撈人」。被害人郭某的丈夫涉嫌開設賭場案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經人介紹後郭某認識了巫某,並委託巫某通過疏通關係為丈夫範某獲取緩刑判決。巫某擔心郭某對其不信任,便通過虛假簡訊軟體,編造與領導之間的虛假簡訊、用手機變聲功能冒充領導給郭某打電話、提供虛假的取保候審決定書等方式取得郭某的信任。在「撈人」期間,巫某謊稱為辦理緩刑、改判分21次騙得郭某66.6萬元。
從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巫某先後以辦理招投標、行政審批以及幫助「撈人」等方式詐騙7人,共計騙得財產125萬餘元。
贛州市南康區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後認為,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信任,騙得被害人現金共計120多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終,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巫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萬元。
辦案檢察官表示,之所以巫某的犯罪行為能夠得逞,並能長期進行下去,主要在於很多受害人在遇到親人遭遇牢獄之災時,出現了「病急亂投醫」、信人不信法的現象,給了巫某有機可乘。還請市民朋友注意,遇到事情可千萬別想著靠拉關係、走後門解決問題,就算是「領導」,也靠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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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接到省民調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號碼的測評電話時,請耐心接聽,期待您用普通話作出「安全」、「滿意」的評價。您的回答關乎南康的對外形象,您的讚許和肯定是對全區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工作最大的鞭策和鼓勵!祝您和您的家人闔家幸福、萬事如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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