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亭林鎮一居民接到一個0195852102的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移動公司人員,稱有人冒充其身份信息在本市註冊了一個187開頭的電話進行詐騙。當電話轉接至公安局後,對方又出示一張包含其本人身份信息的逮捕令,還要對其財產進行查詢。於是,該居民將銀行卡卡號、密碼等信息以簡訊的方式發給對方,致使自己的銀行卡被盜刷44900元。
日前,一網友就爆料了詐騙犯冒充公安機關讓其去警局的經歷,並稱「這樣的詐騙一點都不專業」↓↓↓
今天,蜀黍就將那些騙子製造的虛假法律文書,如「強制性凍結執行書」、「刑事拘捕命令」等公布於眾,請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騙子冒充電信、公安等部門工作人員,以受害人電話欠費、被他人盜用身份涉嫌犯罪,需要調查個人資產為由實施詐騙。期間,還通過電子郵箱或傳真等方式用改圖軟體偽造所謂的「通緝令」,誘使受害人進行匯款轉帳。
謹記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員不會將通緝令或逮捕令等法律文書寄到個人手中,更不會通過電話要求你上網查看通緝令、傳真機收取逮捕令等,此類都是詐騙,切勿相信。
立即撥打110報警,表明遭到詐騙。
保存好相關匯款憑證、對方匯款卡號、戶名;記錄好對方的手機號碼,QQ號碼,網站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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