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歷下交警查了一名送上門的醉駕違法者。此人喝了2兩白酒後騎著自行車,將自己「送到」了交警面前。
「你看我這樣行不行?行不行?」
3月22日下午3點多,濟南歷下區解放東路與漿水泉路口,歷下交警大隊六中隊民警在此設點,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民警在查處一摩託車違法駕駛人時,一名男子騎著自行車由西向東晃晃悠悠騎行到檢查點後,停在了民警身邊,主動跟民警搭話說:「你看我這樣行不行?行不行?」
民警聽到男子問話後轉過臉去,發現是一名騎車人。讓民警意外的是,眼前的男子滿身酒氣,站著都有些搖晃,說話舌頭有些僵硬,表達起來也不流利。
從直覺判斷,這名騎車男子喝酒無疑。「你是不是喝酒了?請你下車配合檢查。」聽到民警要查自己,男子當即不樂意了,拒不接受調查,聲稱自己要回家。接下來,男子開始在路邊大聲吵鬧。
你醉駕自行車了!罰款50元
隨後,民警果斷處置,將其人車分離後送至警車上。上了警車之後,男子當即不再大聲吵鬧,而是哭了起來。
經過檢測,這名男子的酒精呼氣測試值為123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民警依照規定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
喝多了可以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誤解!
記者了解到,不管用什麼方式出行,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根據規定,醉駕自行車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有關規定,醉酒駕駛非機動車將面臨50元罰款。
不過,在日常交警部門查處酒駕的過程中,受客觀條件限制,查處對象一般是機動車駕駛人。
從全國來看,醉駕自行車被查處的案例都比較罕見。也正因為如此,不少人以為,喝多了不能開車,但可以騎自行車或者電動自行車,其實這是誤解。
歷下交警大隊六中隊民警魏紀良說,與「鐵包肉」的汽車相比,「肉包鐵」的非機動車騎行者一旦醉駕,受害者往往不是別人,而是自己。而且,一旦喝酒後騎行發生意外,後果一般比較嚴重。
來源:生活日報 編輯: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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