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域結合實際情況,早上大約安排在 6 時 30 分 -8 時 30 分,或 7 時 -9 時;傍晚時間段大約是 17 時、18 時直至 20 時左右。每個投放時間段約為 2 個小時。
《條例》規定,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制度。市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以及分類投放指南,明確分類的標準、標識、投放規則等內容,並向社會公布。
《條例》明確,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民家庭生活中產生的廚餘垃圾瀝乾水分後投放;
(二)餐飲經營者、單位食堂等產生的廚餘垃圾(以下稱為餐廚垃圾),進行渣水分離或者油水分離,且不得混入竹木類、廢棄餐具等不利於後期處理的雜質後投放;
(三)有害垃圾採取防止破損或滲漏的處理措施後投放。
禁止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者焚燒生活垃圾。
針對生活垃圾 " 定時投放 " 的具體操作,大連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程木煒介紹,根據前期大連生活垃圾試點工作反饋情況和國內其他先進城市取得的經驗,大連對生活垃圾定時收集主要集中在早晚兩個時間段。其餘的時間,原則上就不允許投放垃圾了。
《條例》規定,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服務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運輸:
(一)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實行定期或者預約收集、運輸;
(二)對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實行每日定時收集、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