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
舉報獎勵暫行辦法
為全面加強我縣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防止進口冷鏈食品無序流入我縣,嚴厲打擊逃避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監管行為,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防控監督工作,經研究,決定對舉報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違法線索的市民群眾給予獎勵。具體事項規定如下:
一、舉報電話:23872315(縣市場監管局投訴舉報中心)。 全縣所有涉及進口冷鏈食品購進、運輸、生產加工、銷售、餐飲服務、貯存等環節生產經營單位。 對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即可舉報。(一)進口冷鏈食品到達我縣24小時前未向市場監管部門或商務部門報備就將進口冷鏈食品直接入庫的或入庫時存在瞞報或少報行為的;(三)2020年12月5日前進入泉州的進口冷鏈食品是未有做到批批核酸檢測和最小密閉外包裝件件消毒,2020年12月5日後進入泉州的進口冷鏈食品未進入集中監管倉進行統一査驗、核酸檢測和消毒;(五)未對進口冷鏈食品涉及的運輸車輛、從業人員全部登記在冊,未定期開展每7日進行1次核酸檢測採樣的;(六)違反縣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規定的其他禁止性行為的。
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對象具體情形、地點及相關情況,並通過拍攝照片或視頻等方式固定相關車輛及人員等證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違規經營進口冷鏈食品舉報工作的受理、核實、査處、反饋、獎勵通知發放和信息披露等工作。來電舉報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的有關線索,對可能導致疫情防控風險、危害公共衛生安全的,經查證屬實並依法作出處理後,根據舉報人的申請,予以現金獎勵500元。舉報人應對所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舉報人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進行不正當竟爭的,以及偽造舉報材料騙取或冒領獎金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有獎舉報受理、查處和獎勵、監督的單位和工作人員對舉報人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洩露舉報人信息。
五、本辦法由永春縣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進口冷鏈及郵遞工作組負責解釋。消息來源丨永春縣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今日湖洋
點擊「閱讀原文」進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