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那個打包就全部給我們倒完了,一共十缽,我們準備十種泡菜,每種大概就一二十斤,她那個主要是太誇張了」
「然後我們服務員就上去勸解她,因為倒完了後面的顧客幾乎沒有了。」
雙方發生爭執後,顧客便怒而打翻了泡菜罈。事後火鍋店店主表示:「這倒沒事兒,人難免會有情緒,我們暫時還沒有接到投訴好像。主要是我覺得要珍惜糧食,浪費這個事情不太好」。
@By大蔥哥:店家活該,應該說明免費打包的量,否則客戶要求全部打包走也是合理合法的,雖說不道德而已
@醉醒軒主:確實還有個公序良俗在裡面,是可以打包,全部打走就有點過了
@理性的尼莫2020:活該,宣傳的時候隨便說?無限量供應?有沒有腦子
@醜六盲:免費供應的品類在店免費無限吃可以,打包按量付費@劃個圈兒:真的在店裡吃過免費無限量的東西,但是你打包帶走是幾個意思?還好你沒去自助海鮮火鍋,不然你不得花一百塊錢把整個店搬走啊@撲殺南瓜 :一般說免費供應都默認堂食吧,免費打包還有理了?還有清醒的網友說,無論打包道不道德,砸場子就是不對的。@12中的羅老師:拿東西無所謂,砸東西。。。我懷疑是故意來拆臺的,查一查是不是黑惡勢力。
@海布裡的鐘聲-1900:「免費打包」,可以視為是一個贈與合同(的邀約),並未進行公證,也未實際交付,贈予對象也不是慈善機構等公益組織,贈予人享有任意解除權。故意打翻泡菜罈,構成侵權,損失數額達到五千元以上,構成故意毀壞財物。
編輯:暘谷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瀟湘晨報、網友評論
熱線電話:0577--8892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