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冠疫情
在全球的蔓延
各種宣布能夠預防病毒的
洗手液、手套、口罩及
其他產品的在線廣告泛濫「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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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發布了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在其中,小編就發現了
自貢某商家竟用治療新冠做廣告
最後當然只有涼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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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貢市高新區鑫發源養發館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網際網路發布「益生菌原漿」廣告,其中含有「解決病菌感染」「預防病毒感染」「每天50毫升到100毫升益生菌原漿就可以預防新型冠狀病」等內容。當事人無法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廣告中推銷的商品有預防新冠肺炎的功效,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二十八條的相關規定,2020年2月,自貢市大安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20萬元。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小編據此查詢了
自貢市場監督管理的相關信息
知道了該商家是如何發布
該治療「新冠」廣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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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20年1月28日,王某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發布含有「益生菌原漿,助你:以菌治菌,解決病菌感染!提高免疫力,預防病毒感染!每天50毫升到100毫升益生菌原漿就可以預防新型冠狀病」等內容的虛假廣告。
來源:自貢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
之前有網友說
小編覺得挺有道理的
畢竟在疫情面前
有些商家毫無底線發「疫情財
不僅有說益生菌能「治療」疫情的
還有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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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商家:上海文峰美發美容有限公司
▷宣傳途徑:微信公眾號
▷違法事實: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微信號wenfengworld)中發布《文峰的家人及會員朋友們:關於新型肺炎浩哥特別提醒》的宣傳內容,宣傳其產品 「文峰風氏養護精華液」具有消炎殺菌的作用,可抵抗外在病毒進入呼吸道以及呼吸道近處病毒的侵入等內容,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楊浦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開展立案調查。
▷違法商家:上海諾與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宣傳途徑:微信公眾號
▷違法事實:當事人在其企業公眾號"愛車的諾諾"中發布含有「防新冠病毒淨化器,合金外殼+可換內芯+抗病毒,只要89?」等內容的廣告,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對當事人開展立案調查。
▷違法商家:南京一母嬰用品店負責人
▷宣傳途徑:微信朋友圈
▷違法事實:2020年2月1日,南京市江北新區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稱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發布違法廣告。經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南京某母嬰用品店負責人利用微信朋友圈發布含有「賜多利奶粉可以對抗肺炎,抗擊SARS。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升溫,每天一杯賜多利,預防加強才是最大的保護」等內容廣告。當事人利用「疫情」虛假宣傳,其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南京市江北新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硬是一個個的腦洞大開
所幸執法部門及時發現
嚴厲查處
如果有人相信的話那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最後提醒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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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除了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其他類型的商品廣告不能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不得使用醫療用語,包括容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也是不可以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