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開店的朋友們有沒有聽過「權利金(권리금)」呢?要想開點接收一些店鋪時,原來的店鋪會索要幾千萬到幾億韓元的權利金。可能很多人會想,開個店不就是租個店鋪買點設備不就行嗎?實際上並不這麼簡單。但有些地方可能會發生權利金,有些地方又沒有權利金。這讓準備開店的人感到了懵逼。下面我給大家介紹一下什麼叫權利金,而且要對權利金的本質進行簡單的介紹。
1. 權利金的概念
在韓國開店不僅要考慮租房保證金和月租,還要考慮到權利金。權利金是一種利用價值,是新開店的人對房東、原來店面的主人支付保證金和租金以外的金錢代價。新開店的人支付權利金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換來營業設施、備品、客戶、信用、營業經驗等好處。當然,原來的店開的好權利金會很高,開的店不行就別說權利金了,找個人接盤都難。
2. 權利金和保證金的區別
如上面所述,權利金是保證金和租金以外的金錢代價。所以權利金和保證金並不是一個概念。簡單的說,權利金是承接原先店面經營方面的利益所支付的代價,而保證金是租用商鋪店面的一種使用代價。因此不能簡單的認為支付了保證金就不用支付權利金,或者支付了權利金就不想給保證金。權利金由於是根據原店鋪的營業情況來定,所以要單獨做好協商才行。
3. 權利金的種類
權利金雖然是承接原店鋪經營方面的利益代價,但也有具體的種類。第一種:地點上的利益。比如:店鋪的位置、商圈等。第二種:店鋪的無形資產。比如:營業經驗、客戶、信用等。第三種:有形資產。比如:營業設施、備品等,
4. 房東對權利金的違法行為
門面建築的房東有時會妨礙原店鋪從新店鋪收取權利金,這是違法的。具體房東違法妨礙權利金的行為有:(1) 向原租戶介紹來的的新租戶索要或收取權利金;(2) 妨礙讓原租戶介紹來的新租戶向原租戶支付權利金;(3) 讓原租戶介紹來的新租戶,交出明顯更多的門面費、水電費、租費和保證金及其他負擔金:(4) 沒有其他正當理由,拒絕與原租戶介紹來的的新租戶籤訂商鋪租賃合同。
金律點評:
在這篇文章中需要注意的是,房東有時會妨礙原來的店鋪向新的店鋪收取權利金。要是房東妨礙原店鋪收取權利金或者新店鋪支付權利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房東賠償實際發生的損失。但要注意,一定要在妨礙事實發生三年內提起訴訟才行,不然會喪失維權機會。有關店鋪相關的法律糾紛,可以直接到我們律師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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