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二級公立醫院中,綜合醫院不少於3名、其他醫院不少於2名專職人員從事公共衛生工作;三級公立醫院不少於5名專職人員從事公共衛生工作。
全省三級綜合醫院和傳染病專科醫院必須具備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尚不具備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能力的縣(市、區)確定1家綜合實力強的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予以支持。
足額配備用於醫院感染防控、標本採集、病原檢測等消殺用品、醫用口罩、防護服、實驗試劑等防疫物資,實行物資設備動態儲備,確保全院儲備不少於30日用量。
充分考慮公立醫院公共衛生科、感染科、發熱門診、腸道門診等科室特點,設置公共衛生崗位獎勵基金,確保科室人員收入不低於本單位同年資醫務人員收入平均水平。
進一步發揮績效考核導向作用,將各相關科室公共衛生職責落實情況納入全院科室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與科室績效工資掛鈎,體現公立醫院公共衛生事業公益性。
臨床醫師在晉升副高職稱前,須完成不少於2周的專業公共衛生理論和實踐能力訓練,公共衛生醫師在晉升副高職稱前,須完成不少於2周的醫療知識理論和實踐能力訓練。
建立健全重大傳染性疾病「吹哨人」(舉報人)保護制度,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人身安全提供必要保護。
實施公共衛生繼續教育制度,每年安排一定學時的公共衛生繼續教育課程,納入醫務人員年度考核指標,將公共衛生實訓課程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要求。
支持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贛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建設省級公共衛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每個設區市選擇1-2家具有綜合救治能力的醫院,建立獨立規範的傳染病區。每個縣(市、區)應明確1家發熱門診定點醫院,建設規範的現場檢驗通道。
二級及以上醫院應當普遍建立預約診療制度,分時段預約精確到30分鐘以內。
全省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要建立衛生應急現場救援隊伍和應急專家組資料庫,並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人員離隊(組)須及時補充。
各級政府要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全面落實疫情期間、突發事件處置期間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貼等政策。
在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充分發揮醫保基本保障、財政兜底保障的作用,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應將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應急、健康促進與教育等納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公立醫院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立項、財政投入、經費核撥、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的重要依據,與醫院評審評價、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評優評先等工作緊密結合,並作為選拔任用公立醫院領導班子成員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