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三輪電動車)騎行安全已成為社會一大問題。2020年我市涉及電動自行車(三輪電動車)交通事故起數2261起,其中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達32人,受傷2177人。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的騎乘者隨意逆行、闖紅燈、騎行快車道的行為導致了很多交通事故的發生,給無數個家庭造成了無法挽回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為了您和他人出行平安,我們鄭重向廣大騎乘電動車(三輪電動車)的朋友們倡議:
1、不購買、騎行超標電動自行車。合標的電動自行車須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準電壓不超過48V。
2、購買電動自行車(三輪電動車)後,請到屬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登記,購買保險,取得行駛證並懸掛號牌。
3、騎乘電動車時請戴好安全頭盔,降低交通事故時對顱腦的損傷程度。
4、電動車(電動三輪車)應在非機動車道上騎行,最高時速不超過15km,做到「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不搶行」。
5、安全文明駕駛,做到前後觀望,不隨意變道、違停,轉彎時應提前開啟轉向燈或鳴喇叭,減速慢行, 夜間行駛請打開車燈,增強警示。
6、不酒後駕駛,不單手駕駛,駕駛時不接打電話。橫過馬路時,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行。
7、未滿16周歲不能騎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