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金鳳凰中文報訊】緬甸央行消息,第二批外資銀行執照申請啟動後,共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3家銀行對執照展開申請。其中,臺灣地區的銀行申請數量最多,共達8家,其它申請的銀行則分別來自國家韓國、印度、越南、模里西斯等國家。
消息稱,緬甸央行對外國銀行開放申請開設分行的時間為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截止目前,在申請的外國銀行名單中,屬臺灣銀行最多,共有8家,分別為:
臺灣國泰世華銀行(Cathay United Bank)
臺灣中國信託商業銀行(CTBC Bank)
臺灣玉山銀行(E.SunCommercial Bank)
臺灣第一商業銀行(First Commercial Bank)
臺灣兆豐國際商業銀行(MegaInternational)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Thaiwan Business Bank)
臺灣合作金庫銀行(ThaiwanCooperative Bank)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Thaiwan Shin Kong Commercial Bank)等。
另外,還有韓國國民銀行(Kookmin Bank)、韓國新韓銀行(Shinhan Bank)、越南投資發展銀行(BIDV)、印度國家銀行(State Bank of India)、模里西斯國家銀行(State Bank ofMauritius)等。緬甸央行將在3月之前從以上13家外國銀行中甄選合適的銀行並發放執照。
此前,緬甸中央銀行在2014年10月 1日批准了6個國家的9家銀行在緬甸開設分行。這是緬甸50多年後首次批准的外國銀行。此外,還計劃在2016年初再次批准外國銀行在緬經營。
根據央行規則,外國銀行只能在緬甸開設一家分行,並要有7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金。如要向國內銀行和外國提供貸款時,其貸款的利息為10%-13%之間。此外,如要貸款外匯時,雙方可以協定該貸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