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網友對9歲杭州小女孩章子欣失蹤的事件評論頗多。小女孩的屍體最終在象山縣的海域被發現。
很多網友猜測,殺人者是拿小女孩當「冥婚」儀式的「花童」。詳細情況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很多人不會相信,在科學技術如此發達的今天,竟然還有人信奉如此荒誕的說法,從而犯下殘忍的罪行。但事實就是如此。
我把罪犯的這種行為定性為迷信,相信很多朋友會同意我的看法。
不錯,迷信是一個帶有強烈貶義的詞彙,人們說一個人迷信時,一般是指他信奉不理性的、超自然存在的一系列東西:比如,相信超自然的存在,像神、魔、鬼、精靈、星象等;認為超自然的存在能影響人的生活;相信人的「運氣」和未來可以預測;認為某些儀式(比如,魔法、巫術)可以影響這些超自然的存在,從而改變自己的生活。迷信行為一般沒有固定的教義、儀式。
宗教則是指信奉或擁有相對固定的神靈、教義、聖書、儀式、組織、制度、倫理、人物、聖地等因素的(信仰)體系。它也信奉超自然的神靈,也舉行某些儀式,但是由於它經歷了時間的洗禮,其信仰和儀式一般趨於正常化,野蠻、狂熱行為較少。
大概說了迷信和宗教兩者的區別之後,我還要說一句也許很得罪人的話:迷信與宗教信仰(尤其是比較狂熱的宗教信仰)二者之間往往沒有絕對嚴格的分界線。比如,在一個社會中不被大多數人信奉的宗教,也可能被主流宗教貶低為迷信;一神教興起之後,就宣稱多神教是迷信;不同宗教之間也許會把對方稱為迷信。也有無神論者把一切宗教信仰都貶低為「宗教迷信」(相信35歲以上的朋友還記得我們的小學課本上出現過的這個詞彙)。迷信可以理解為宗教情感、崇拜的變異(變態)形式。
很多迷信行為(或者邪教)也會依附於正統的宗教,以便更容易矇騙人們。
迷信者認為自己的儀式、巫術、魔法能起作用,宗教狂熱分子則把教條看得高於一切,兩者的共同點是,經常把人當成實現自己目的的工具,或者貶低人的價值,進而為不把人當人做準備。
迷信在很大程度上是人們的認知能力差、沒有希望的悲慘生活的產物。當然,有權勢的人也經常迷信。迷信經常害人害己。有權勢的人會因迷信騷擾、迫害甚至屠戮別人。王莽因為迷信而頻繁更改地名、官職名,秦始皇在看到一塊大石頭上刻著「始皇帝死而地分」而把石頭附近的許多人殺掉了。
古代社會的宗教信仰,(因為它們產生於古代社會)經常會為現實存在的不公平、不正義現象辯護,甚至在教義上創造出新的不平等、不公平。
宗教狂熱——此處暫且不提政治暴力,這是另一個話題——在歷史上(比如16世紀、17世紀的歐洲)曾經給人類造成巨大創傷。
現在是21世紀了,但是仍然時不時會有人因無知、愚昧、貧窮、認識不到不公平現象的原因,而爆發出宗教狂熱。現代恐怖主義和古代殘忍的一個重要區別就是,古代的殘忍一般是有針對性的,針對自己的敵人(或想像的敵人),現代恐怖主義則實施無差別傷害。這是其格外邪惡之處。
在現代社會,人們應該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當然也有迷信的自由。但是,一個人的迷信不能損害其他人的生命、財產權利。
比如,有個山東農民拜高粱,認為它是神異。我們可以嘲笑他,但他這種行為沒有損害其他人,所以我們也無權幹涉他。但是許多迷信行為經常會以損害他人為手段,比如邪惡的獻祭(雖然這種行為極少)。
而那些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信仰,否則就進行精神、人身侮辱,甚至傷害的人,也是侵犯了他人的自由。
太多的事實說明,我們雖然生活在21世紀,但我們仍然要抵制那些侵犯他人權利的迷信行為和宗教狂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