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數字城管熱線12319接到市民投訴,在健康路城市廣場商業綜合小區的人行道上,有小區業主私自設立了收費停車場。接到投訴後,北湖執法支隊人民路大隊的城管隊員立即前往現場了解情況。
被市民投訴的就是這個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場,附近的商戶們介紹,這裡本應該是市民通行的人行道,但現在卻被人為地劃成了一個收費的機動車停車場,他們認為不合理。
城管隊員介紹,這個收費的停車場由來已久,而且也在城管部門的佔破辦辦理了佔道手續。
經過進一步了解得知,在這一人行道上進行停車收費的是城市廣場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的代表說人行道上的用地原本就是小區的公共用地,他們一直在辦理佔破道手續,並且根據物價部門的機動車收費原則進行收費管理,並沒有違反任何條例。
為什麼講這是小區停車場,這裡有規劃圖。當時大家買房子的時候都看了規劃圖,規劃圖上有劃停車位。▲規劃圖
從規劃圖紙來看,城市廣場外有部分用地的確是作為停車場來設置的,這樣看來,城市廣場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們管理公共用地的確沒錯,那麼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由於城市廣場業主委員會提供的規劃圖紙複印件較為模糊,紅線範圍也已經看不清楚,為了徹底弄清事情真相,北湖執法支隊人民路大隊城管隊員從城建檔案館查看了城市廣場小區的竣工圖紙原件。
我們諮詢了專業的規劃人士,這個圖紙就是竣工完之後的圖紙。實際情況就是按這個圖紙布局,上面有標註用地紅線。從外立面的外牆出來的紅線範圍是6.7米,也就是說這6.7米是屬於他們的小區用地,之外的就屬於城市道路了。
在確認了城市廣場公共用地紅線範圍後,城管隊員再一次前往了現場進行了實地測量。
這個紅線範圍就是從屋簷滴水的位置到花池的位置,總共6.7米。
這也就意味著,城市廣場設立的停車位已經超出了小區規劃用地的紅線範圍,城管隊員也立即對城市廣場業主委員會下達了整改通知,要求城市廣場業主委員會進行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