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水鎮碼頭停車要被收取5元停車費,這碼頭又不是私家所有,憑什麼收費?」近日,有市民爆料稱,流水村老人會在碼頭收取停車費,存在不合理之處。經過記者多日調查和走訪,發現這個停車收費狀況暫未得到相關部門的審批,而是由該老人會自主管理。
近日的一個下午,記者來到流水鎮碼頭,看到在流水碼頭空地上停了不少摩託車和四輪車,而在摩託車停靠處旁有一間小房子,門口坐著兩位老人。走近一看,這間房子的牆上還寫著「看車點」三個紅色大字。
「我們在這裡看車,摩託車沒過夜收2元,小車停車5元。如果小車要過夜,則要另外加付20元。」其中一位老人告訴記者,這裡是流水村老人會設立的停車場,地是老人會所有,屬於流水大隊。為了證實自己所言,老人還從錢包裡拿出兩款發票,說道:「我們還有發票,一種是碼頭的發票,一種是我們老人會蓋章的發票。」確實,記者在老人拿出的發票上看到了「流水老協道頭澳口管理定額收據」字樣,同樣,「流水鎮流水村老人會財務專用章」的印章也清晰可見。
「這種現象至少存在四五年了。」一位經常出入流水碼頭的鄭阿姨說,自己經常看到老人在這裡收取停車費。「碼頭並不是私家所有,為什麼停車還要收費?這不合理。」附近的數位村民也都提出這樣的質疑。
隨後,記者來到流水村村委會,當問及為何碼頭要收取停車費時,流水村委副主任鄭炳才反問記者:「那塊地是政府的,碼頭是交通局的。不能收嗎?哪裡規定?老人給你們看車,五塊錢算什麼?」
流水碼頭停車場的空地究竟歸誰所有?老人會收取停車費又是否合理?在接下來的幾天裡,記者多次走訪我區物價部門、交建局以及流水鎮政府等相關部門了解實情。
物價部門:
須馬上補辦手續,張貼公示
「碼頭停車場是交通局的。」3日,流水村村委會主任鄭輝強對流水碼頭停車場的歸屬權給出了明確的說法。那麼,老人會在此收費是否經過審批?對此,鄭輝強給予了否定回答,也承認這是由老人會自主管理,並沒有開過村民代表大會。
「如果是村委會集體,就必須經過村民代表集體討論通過,另外這塊地若是作為停車場,就要公示停車場是營業性的停車場和停車收費的具體價格。」3日上午,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物價處收費科科長高名敢聽聞情況後,立即安排物價處工作人員和記者一同前往流水村老人會辦公地點。
面對工作人員的調查,老人會一位鄭姓相關負責人說:「碼頭停車場我們是有辦證的,雖然收費是由我們老人會統一定的價格,但我們和流水大隊是訂立了收費合同。」
對此,科長高名敢表示:「碼頭可以由交通局委託老人會協管收費,但老人會不能是主體。要想繼續開設停車場,就要經過批准,必須馬上補辦手續,還要張貼公示,明碼標價張貼在值班室牆上。」
區交建局:
要收費必須報批
「流水碼頭停車場收費問題並不是由交通部門管理的,我們交通局沒有資格去批設停車場。另外,停車場收費多少必須由交警部門報了以後,物價部門批准。」6日,記者來到區交建局,運管處主任科員周宏才告訴記者,「碼頭原來產權屬於政府,為了方便群眾,我們允許群眾停車,如果停車場要收費就必須要報批。」
隨後,記者聯繫到流水鎮政府一位相關工作人員,他回應稱:「我們鄉鎮沒有批手續,是老人會自己收費的。」
那麼,這個流水碼頭停車場後續如何?將繼續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