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我委擬批覆的台州市中心醫院(台州學院附屬醫院)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時間: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8日
徵求意見方式:
●郵件信函地址:台州市行政大樓1520室;郵編:318000
●傳真:88510807 電話:88510909
●QQ郵箱:1017889420@qq.com
附:台州市發改委關於台州州市中心醫院(台州學院附屬醫院)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批覆
台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28日
台州市中心醫院(台州學院附屬醫院):
你院《關於要求調整台州市中心醫院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臺中心醫〔2017〕131號)悉。為緩解醫院停車難矛盾,提高停車周轉率和道路通行效率,規範停車秩序,根據《台州市區機動車停放差異化收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綜合考慮停車運行成本和同區塊台州市東海大道停車中心收費標準等情況,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核定醫院(247個停車位)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為:
1.一小時內5元/輛.次,超過1小時按2元/輛.小時加收,全天最高不超過20元/次.輛,次日按以上標準重新計費。
2.每天20:00-24:00和0:00-8:00按半價計費,且20:00-次日8:00最高收取10元/次.輛。
3.機動車停放時間30分鐘內免費,超過30分鐘至1小時按1小時計算。1小時以上的實際停放尾數時間不足15分鐘的,不計收費時間;實際停車尾數時間超過15分鐘的,按1小時計收。
4.摩託車2元/次.輛,次日0:00開始重新計費。
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災搶險車、行政執法車、環衛清運車、救護車、獻血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及政府舉辦公益或調研活動車輛等免收停車費。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應按照《浙江省物價局關於規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通知》(浙價檢[2012]32號)文件等規定,依法進行價格公示,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本批覆自2018年月日起執行,臺發改收費〔2015〕73號文件涉及的台州市中心醫院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同時廢止。
台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