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小李在親戚的陪同下來到了派出所報警。稱自己被繼父性侵害十年,懷孕三次,而且還被暴力毆打。
隨後,民警將小李的繼父李某某抓獲,李某某交代了自己暴力毆打、強姦繼女的犯罪事實,據了解,李某某在小李的母親去世後,又交了女朋友,但是女朋友外出打工了,2008年,當時只有13歲的小李第一次被李某某強姦。
雖然李某某酒醒之後悔不當初,但在隨後的日子裡,獸性大發的李某某一次又一次把魔爪伸向小李。
但是小李說,自己每次都會反抗,但反抗往往會招來李某某的一頓暴打。最嚴重的一次就是大腿到小腿全是汙血。
這些年,小李先後三次懷孕打胎,繼父給她帶來了無法磨滅的陰影。
12歲的花季少女被王某的恐嚇控制著,後來受害人長大交男朋友,王某也是多次阻攔,打著「愛女心切」的保護傘多次找受害人的茬。
我覺得他的目的就是想留到我,而且這兩年在外上班,我基本上很少回家。 基本上不願意回家,包括過年,我都寧願在外面 ,不回去 。
看到原本百依百順的乖女兒為了男朋友對抗自己,又想到相識8年的女友跟自己分手,王某喝了一瓶白酒後在5月23日決定讓受害人回家。
我的想法是回來溝通下,她不接電話 ,不回微信 。我就說威脅她的話,要把我們之前的事情告訴她男朋友,我還說我手機裡有她的裸照。
她說我瘋了,回來後我喊她把床鋪起,她站那邊,我站這邊。我們狠狠的瞪著對方。不知道說了一句什麼刺激到我了,本來這之前我說的不動她了,但她刺激到我了,我就把她抱起,那時我就想報復,因為以前也有過那些事,我就有報復心理 。
從13歲到20歲,受害人先後懷孕並打胎了三次,王某也由最初的愧疚感到最後的習慣,這一切也有他的性格原因,因為他性格孤僻,愛猜疑,平時不願跟親戚走動,連家中的六旬父親也被禁止踏入他的臥室。
他對受害人控制欲極強,想要對受害人好,想讓她幸福,可他卻又做出違法的事,王某的內心也是特別煎熬。
望著受害人離開的背影,我們不免思索女性朋友如何能夠保護自己呢?
在此我提醒廣大女性朋友,你們腦中一定要緊繃,對自己有強烈的保護意識。
一旦遇到危險,哪怕感覺有這樣的苗頭,立即報警 。我們人民公安會是你們堅強的後盾,對你們造成違法侵害的犯罪分子,一定會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忍氣吞聲只能縱容犯罪分子的繼續惡行,千萬不要無法忍受再爆發,學會保護自己才是第一!
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強姦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強姦罪是一種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本罪保護的是婦女的性自主權,本罪的本質是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非法的性關係。
根據強姦罪的犯罪構成要求為:
1、侵犯的客體是對14周歲以上的女性;
2、客觀方面表現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被害婦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從而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性交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14周歲以上精神正常的男子。有些婦女可以成為強姦罪的教唆犯、幫助犯、共犯、間接正犯;
4、主觀為故意。
犯強姦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結合本案的事實,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的證據如達到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的確實充分的條件,就可以按《刑法》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如達不到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證據條件,可能會因證據不足而不能定罪量刑。
但,就本案受害者來說,作為廣大婦女,一定要有法律意識,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及時報警,便於辦案單位有效的收集證據,讓應該受到處罰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律師 趙培鳳
(:直播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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