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倘若兩個人之間沒有一套良好的溝通方法,他們就無法有效地一同工作和生活。
1.聖經問:「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三3)倘若你看見兩個人恆久地融洽相處,同心努力邁向一個目標,根據同一個標準來過生活,互相幫助,享受彼此之間甜蜜的團契,你就可以肯定地說,他們是同心的。
2.倘若他們是同心的,你就可以確知他們已經學會了怎樣彼此溝通。倘若沒有一套成功的溝通方法,就沒有可能恆久而有進展的融洽相處和彼此協調地生活。良好的人際關係需要良好的溝通方法。
B.在神的心目中,除了我們跟他自己的關係以外,他希望婚姻關係是人際關係中最親密的。
1.有關這種關係,神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
2.但倘若兩人之間沒有一個良好的溝通方法,他們又怎能成為一體呢?其實,一對夫婦能否享受真正成為一體的經驗大部份是在乎他們的溝通方法是否「健康」。除了他們在耶穌基督裡與神的聯合、交通外,沒有一事比促進夫婦之間真正的合一更為重要。
a.亞當斯(Jay Adams)在 Christian living in the Home一書中聲言在家庭生活中,溝通是佔首位的。他說基督徒的溝通「是建立和維持良好關系所必需的。夫婦之間除非有成功的溝通方法,否則難以維持密切的關係」。
b.史摩爾(Dwight HarveY Small)在他的著作 After You 've said I Do中說:「婚姻的核心就是一套溝通的系統……我們可以這樣說:一對夫婦是否快樂、幸福,可以用他們之間的對話的深度來作衡量的標準。」
C.舉凡是失敗的婚姻,夫婦之間的溝通系統必定已崩潰。舉凡成功的婚姻,夫婦之間必定有一個優良的溝通系統。
3.既是這樣,我們就必須詳細研究一下聖經在這方面給我們定下的原則或要求,以求達到真正合一的地步。
Ⅰ.彼此開放,坦誠相對
要達致成功的溝通,其中一個基本的要求當然是夫妻之間彼此開放,坦誠相對(弗四25;約壹一7-10)。
A.保羅寫第二封書信給哥林多教會的時候,他跟哥林多教會的人之間的關係出了問題。
1.很明顯在教會裡有人散播有關保羅的謠言,他們說保羅是個不可信賴的「騙子」(林後一13-24,二17,四1、2)。他們說保羅骨子裡其實一點也不關心他們。這些提出控告的人當然不敢當面與保羅對質。保羅在他們中間的時候,他們甚至會裝成彼此之間一切都甜蜜愉快的樣子;然而,保羅不在的時候,他們卻隨意在保羅背後誹謗他的人格,暗地裡中傷他。
2.保羅卻風聞這一切。於是,他寫信給他們糾正此事,並且跟他們重新建立良好的關係。
a.一方面,他否認那些控罪。他說:「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我們未曾虧角誰,未曾敗壞誰、未曾佔誰的便宜……你們常在我們心裡」(林後六11,12;七2,3)。
b.另一方面,他卻指出哥林多人應該受到譴責。他說:「你們狹窄……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你們要心地寬大收納我們……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林後六11,12;七2,3)。
C.哥林多人不肯寬宏地接受保羅,這一點是明顯的。這段經文,意思是說他們對保羅的感情冷淡了,也沒有用開放坦誠的態度待他。保羅其實是在說:「我們並沒有向你們隱藏什麼,保留什麼。我們以開放和坦誠的態度待你們。有所保留的是你們,你們沒有用開放坦誠的態度待我們。」結果,這種有所保留的態度在彼此的關係上造成了裂痕。
B.開放與坦誠的態度是良好的關系所必需的。
1.聖經說,只有靠神自己的昭示,真理才得顯明(太十一25,十六17;林前二6-15)。倘若神沒有賜下聖經給我們;倘若神不照亮我們的心,讓我們明白聖經;倘若神不與我們交通,我們就永遠不能真正地認識他,或與他發生親密的關係。
2.同樣地,聖經又指出倘若我們要真正地彼此認識,我們就要彼此向對方坦白,敞開自己。
a.「除了在人裡面的靈,誰知道人的事」(林前 二ll)
b.「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箴廿三7)。
C.除非我跟太大都願意敞開自己,坦誠相對,否則,我無法真正地了解她,她也無法真正了解我。
1)她心裡以為了解我,我也以為自己了解她,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可能有所了解。然而,倘若我們要求有深入的了解和關係,就必先要敞開自己的心。
2)問題不是在於我妻子扮作怎麼樣的人,也不是在於我以為她是怎麼樣的人,更不是在於別人以為她是什麼人,乃是在於她心裡認為自己是誰。除非我是與她心底裡真正的與她有關係,否則我只是跟一個幻像、一個影子而不是跟一個真正的人發生關係。
d.婚姻輔導員常常會聽見這一類說話:「我不知道原來你的感受是這樣啊!」或「我不知道原來你討厭我這樣做啊」或「我不知道原來這樣一件事對你是那麼重要的。」或「我不知道你喜歡我這樣做啊」。
舉例說,有些結婚多年的夫婦心裡知道雙方關係之中失落了一些東西,他們感到貌合神離,卻不知道問題出在什麼地方。他因著微不足道的事情而大動肝火,她也是一樣。他們都是基督徒,也明白這樣發脾氣是不對的,是壞見證,對孩子也有不良影晌。最後,他們不得不厚著臉皮,向牧師請教。牧師稍作探問,然後就問那位太太覺得丈夫的所作所為有什麼是使她討厭的。她稍一定神,鼓足勇氣,就把多年來丈夫叫她討厭難受的瑣碎小事都吐露出來。她講完以後,做丈夫的就回應說:「我的好太太啊,你為什麼不早告訴我呀?我不知道我這樣做是會叫你厭煩的嘛!我以為……」。牧師深知每一個問題都是有兩面的,於是就請丈夫說出妻子叫他厭煩的事情。他也坦誠地分享了自己的感受,那太太聽了就說: 「原來這些事情一直煩擾著你呀,我可不知道啊,幹嘛你不早跟我說呢?」
e. 在這個真實的生活寫照裡面,這對夫婦之間不能擁有真正深入的關係,因為他們並不了解對方。他們彼此不了解,因為他們都有所保留,不肯敞開自己,讓對方認識。他們開始這樣做的時候可能是出於好意——他們不希望小題大做;不想傷害對方;事情是那麼無關重要;聖經說人家打你左臉,連右臉也要轉過去讓他打;惟恐對方會惱怒自己,拒絕自己。結果,掩埋那些分歧的意見成了生活習慣的一部份,瑣碎的事愈堆愈多。那些未解決的小事惡化,堆積成夫婦之間一個無形而巨大的障礙。
3.聖經吩咐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6,27)。應用在婚姻的關係上就是說夫妻之間的怒氣要立刻處理,作完滿的解決。
a.在另一方面來說,有時候我們卻需要遮掩、寬恕或忘記對方所犯的某些錯誤,不介意他的一些叫人討厭的作為(彼前四8;箴十12;林前十三5,7)。
b.但倘若不可能或不應這樣做(因為這樣做會羞辱基督或損害別人),就必須用愛心和勇氣去而對事件的真相,討論它,可能的話,解決它。
c.有一件事是很明顯的,只有坦誠開放的沃土才可以栽種出真誠的關係。我說這話,意思並不是叫夫妻之間必須「把一切吐露無遺。」聖經警誡我們有些事情是不可出口,甚至連想也不應想的(弗四29,五3、4;太五27、28;腓四8)。
4.有關坦誠與開放的操練,我們必須依從幾個聖經原則的指引。我將這幾條原則用問題的形式列出,希望讀者能記熟,作為在學習溝通這功課上的指引。
a.這是真的嗎?我是否真的掌握了事實的真相呢?(弗四29;箴十八13)
b.我想要說的對人有益處嗎?是幫助人還是傷人的話呢?是建設性還是毀壞性的話呢?(箴二十15;弗四29;羅十五1-3)
C.在這時候說這些話合宜嗎?抑或留待別的時候講會比較好?(箴十五23、28,廿五11、12)
d.我的態度正確嗎?(弗四15,32;林前十六14;多三1,2)
e.我的措辭是否最適當?(箴十二25,十五1、23,十六23:傳十二10)
f.我有沒有為此事禱告過,並且相信神會幫助我呢?(箴三5、6;西四 2-6;詩十九14)
5.我曾經提出過,倘若夫妻之間在溝通上缺乏開放和坦誠的態度,他們就不能達到真正的合一。然而,同樣重要的是要合宜的開放和坦誠,不然的話,結果不單不能增進雙方的感情,反會造成破壞。以上的六個問題可以作為你們坦誠溝通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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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自《更深的合一》作者:麥偉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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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