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發〔2021〕5號
青 川 縣 民 政 局
青川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於禁止焚燒祭品燃放鞭炮的通告
為倡導綠色發展理念,推行文明祭祀、綠色祭祀,根據《殯葬管理條例》《青川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規定,從2021年1月起,在全縣殯葬服務場所、城鄉祭奠祭祀場所禁止焚燒祭品、燃放鞭炮。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禁止焚燒和燃放的物品包括冥幣(紙錢)、香燭、花圈、紙紮或塑料祭祀品、煙花、鞭炮等易燃易爆喪葬用品。
二、本通告禁止焚燒祭品和燃放鞭炮的區域範圍為縣殯儀館、城鄉街道、河道、廣場、綠化帶及各鄉鎮森林防火區。
三、青川縣井田公墓禁止帶入祭祀易燃易爆物品。春節和清明節期間,公墓內設立祭品兌換點,以鮮花等綠色環保祭祀用品無償換取群眾自帶冥幣、香蠟和煙花鞭炮等喪葬祭祀用品,提倡絲帶寄哀思、天堂信箱寄語、家庭追思會、網絡祭祀等低碳環保,安全文明的祭祀方式祭奠故人。
四、祭祀群眾要自覺遵守公墓管理的相關規定,在墓區內主動配合工作人員的監督和勸導,服從公墓和有關部門的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如違反祭祀相關規定或不服從管理的,視其情節進行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帶頭執行、全縣人民群眾要嚴格執行《廣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青川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相關規定,積極響應禁止焚燒祭品、燃放鞭炮及文明祭祀、綠色祭祀要求。
六、各鄉鎮人民政府、殯葬服務機構要加大文明祭祀、綠色祭祀政策的宣傳力度,引導廣大村(居)民自覺摒棄喪葬陋俗,積極倡導殯葬新風尚,大力推行網絡祭掃、鮮花祭掃、踏青遙祭、植樹緬懷等文明綠色祭祀方式,著力營造文明有序的祭祀環境。
七、各鄉鎮人民政府、殯葬服務機構要壓實責任,強化管理,加強巡查,一經發現火情,快速制止並及時報警(電話:12119)。如造成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青川縣民政局 青川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