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進口日本食品放射性相關證明文件審核的警示通報》,要求各進口企業(包括跨境電商)避免從被我國禁止的10個日本都縣進口食品,日本食品進境申報時,進口商須提供原產地證明、放射性檢測合格證明等符合要求的相關文件。
2011年日本福島核洩漏發生後,為了避免核輻射通過食品渠道對我國人民身體健康造成危害,質檢總局發布公告要求我國禁止從日本福島縣、群馬縣、栃木縣、茨城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琦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10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允許輸華的日本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飼料需要日本官方出具原產地證明,而對於蔬菜及其製品、乳及乳製品、水產品及水生動物、茶葉及製品、水果及製品、藥用植物產品還需要日方出具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證明。
從天津檢驗檢疫局獲悉,2017年截至2月中旬,天津口岸共進口來自日本的各類食品貨值達145萬美元,包括飲料酒、餅乾、糖果、調味料、醬油、白醋和香精等,其中飲料酒最受中國消費者歡迎,進口量達13萬升,貨值52萬美元,包括清酒、米酒、梅酒和芒果酒等。
天津檢驗檢疫局提醒選購日本進口食品應注意:1.選擇進口商品直營店等正規渠道,非正規渠道購買的日本進口食品未經檢驗檢疫,有可能來自核汙染區或疫區,質量和品質均得不到充分保障。2.消費者海淘時應當避免購買日本核輻射汙染地區生產的食品。3.認真查看進口食品中文標籤上的原產國、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若有疑問可以要求商家出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進行核對,也可以撥打天津檢驗檢疫局公眾諮詢電話「65661890」進行諮詢。
來源:天津日報 作者:門心潔 馬騁遠 霍祥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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