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大家都很關注,屯昌縣南呂鎮的八歲男孩小柳失而復得的事,10月11日早晨六點,小柳一個人到學校上學,但是到了上課的時間,教室裡只留下了書包人卻不見了。發現小柳失蹤後,家人和老師找遍了學校附近的區域,直到13日凌晨,瓊中縣大豐派出所民警巡邏時,發現在街邊睡著的小柳。據小柳回憶,他是被一對陌生男女從學校帶走,又被放到了瓊中,目前警方還在追查嫌疑人,案件細節還不明朗,不過小柳能安然無恙回家,已是萬幸。
相對來說,小柳是幸運的,我們仍在持續關注的,失蹤的3歲半的男孩小俊,卻沒這麼幸運,從9月15號到現在,小俊仍毫無音訊。而在我們採訪過程中,屯昌警方對這兩起事件的處置也引發了一些爭議,到底按照規定,兒童失蹤後警方什麼時候立案,一個月內兩個兒童失蹤,相關部門有沒有引起重視?
屯昌縣公安局政工室主任李聖富表示,屯昌一個月內發生兩起兒童失蹤的案件,也給所有人敲響了警鐘,接下來,警方將加強街面巡邏,加強對人流密集重點場所的管控,與教育部門、學校一起加強對在校師生安全防範意識的教育。
而在美國,目前兒童失蹤找回的機率已經高達95%,美國是如何「打拐防拐」的,我們又可以從中借鑑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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