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8點左右
一位市民向義烏市公安局報警稱:
因危險物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接警後,義烏警方根據報警線索立刻展開核查,很快追查到該快件正在金華某快遞公司義烏上溪鎮分撥中心。9點左右,義烏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特警大隊民警及排爆專家都趕到了上溪分撥中心,在一大堆快遞包裹中找到了這個快件。
排爆專家將這個包裹按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肅對待,小心地把它放在一塊空地上。打開盒子後,排爆專家發現裡面是一瓶133毫升的打火機燃料煤油。經專家鑑定,這瓶煤油確實是易燃燒性物品。
各類易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屬禁寄物品。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瓦斯氣瓶、磷、硫磺、火柴等禁止寄遞。
因此,淘寶賣家、快遞公司都將受到處罰!
包裹上的信息顯示,這個快件是12月8日10點05分從金華一公司寄出,寄給安徽六安的一客戶,但快遞單上只寫明了寄送物品的毫升數,沒有品名。
義烏警方通過快遞信息馬上查到了這個快件的淘寶賣家馮某。馮某今年25歲,是河南人。今年3月份,他帶著老婆、妹妹等一家人來到義烏,在西陳小區租了幾間房,開了一家淘寶店,主營打火機,也銷售一些熱賣產品。
馮某表示,他自己也知道煤油是易燃燒物,有很大危險,但店裡打火機煤油燃料庫存較少,當客戶下單後才偶爾郵寄。為了躲避發現,馮某不寫快遞物的品名,只寫明毫升數,將煤油瓶仔細包裝好後就交給快遞員。而快遞員和他熟了以後,疏忽大意,也沒有仔細檢查包裹,就將東西寄了出去。
這次被義烏警方發現後,馮某後悔莫及,他表示一定悔改,再也不寄送禁寄物品。其行為已涉嫌違反治安管理,妨害公共安全,義烏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依法對馮某處以行政拘留5天。
在馮某的租房內,民警沒有發現打火機煤油的存貨。針對快遞公司收件員不檢查就收件的行為,義烏警方已通報給郵政管理部門處理。
要想電子商務做得棒棒噠,小安提醒,這十四類物品禁止寄遞禁寄物品是指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寄遞的物品,主要包括:
1各類武器、彈藥。如槍枝、子彈、炮彈、手榴彈、地雷、炸彈等。3各類易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瓦斯氣瓶、磷、硫磺、火柴等。4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火硫酸、鹽酸、硝酸、有機溶劑、農藥、雙氧水、危險化學品等。5各類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鈾、鈷、鐳、鈽等。7各類麻醉藥物。如鴉片(包括罌粟殼、花、苞、葉)、嗎啡、古柯鹼、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黃素及其它製品等。8各類生化製品和傳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險性病菌、醫藥用廢棄物等。9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10各種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屍骨、動物器官、肢體、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骨等。11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遞或進出境的物品,如國家秘密文件和資料、國家貨幣及偽造的貨幣和有價證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貴文物、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12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汙染或者損毀其他寄遞件、設備的物品等。小夥伴們覺得蜀黍們不懼危險,處置得不錯的的就點個ZAN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