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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日報訊】以「王老三」、「三哥」、「三掌柜」為名號的一幫犯罪團夥,在西固區、蘭州新區、城關區危害當地群眾十餘年,非法買賣槍枝、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無惡不作。5月10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對王佐良等15名被告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進行審理。在庭審中,主犯王佐良對公訴機關指控其19起犯罪事實除對2起犯罪事實承認外,其餘全部不予承認。據悉,該案將預審3天。
分工明確的犯罪組織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佐良自2003年以來組織、領導被告人席宗信、米軍、陳宏武、常學祖、苗承剛、楊文朝、陳文強、鄧玉文、趙立超、代冰巖、鄧有才、李燕、範多丞等人,在蘭州市西固區、蘭州新區、蘭州市城關區有組織的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王佐良為組織者、領導者,以席宗信、米軍、常學祖、苗承剛、楊文朝、陳宏武、鄧有才為骨幹成員,以陳文強、鄧玉文、趙立超、代冰巖、李燕、範多丞為參加者,以「王老三」、「三哥」、「三掌柜」為名號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層級分明,分工明確,在王佐良的領導下,多次組織成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利益,嚴重幹擾了當地社會治安秩序,破壞了當地經濟發展,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劣跡斑斑 犯罪累累
2000年8月4日晚23時許,王佐良糾集張軍等人在西固區原綜合市場的「託寶」茶屋內持砍刀將被害人吳某頭部、手臂等處砍傷。經法醫鑑定:吳某損傷屬重傷二級。從2004年7月至2006年2月,王佐良等人兩次因瑣事毆打他人致傷。
2011年蘭州新區建設徵地期間,王佐良利用永登縣中川鎮方家坡村村民苗承彬承包的荒地,在不符合蘭州新區徵地補償標準的情況下,帶領米軍、陳宏武等人前往方家坡村村委會施加壓力,要求獲得土地補償款。後方家坡村村委會被迫將屬於村集體土地補償款73萬餘元支付給王佐良。
2012年4月至2013年5月期間,王佐良多次指使常學祖、李燕、席宗信等人組織他人賭博,抽頭漁利約165餘萬元。
2013年11月1日,王佐良、席宗信、米軍等人將被害人王某挾持後,採用威脅、恐嚇、毆打等方法威逼王某交待「扣點子」(賭博中一種作弊手法的簡稱)的方法及欠賭帳人員信息,因王某不從,期間還將王某的保暖衣物脫掉,後王某雖乘機逃脫,終因傷勢嚴重加天氣寒冷而在逃跑途中死亡。經鑑定:被害人王某系因全身多發性損傷合併低溫死亡。
主犯王佐良十罪加身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佐良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買賣槍枝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強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席宗信、米軍、常學祖、苗承剛等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敲詐勒索罪等追究其刑事責任。
蘭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 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