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懷安、蔡興虛等21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2021-02-18 海南法制時報

      犯罪嫌疑人陳懷安、蔡興虛、彭海江、程飛、許強、蔡之毫、莫保、吳思飛、程強、許聲培、黃春陽、周林昌、程道松、陳斌、何增榮、蔡篤儉、覃長平、石海平、馮啟武、吳專、陳煥霞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採礦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一案,已由海南省瓊海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並移送本院起訴。

     偵查機關認定:以陳懷安、陳壯(未到案)為首的犯罪集團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在瓊海市會山鎮、龍江鎮等地區實施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由於本案時間跨度較長,且被害人人數較多,經本院努力,仍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確認相關被害人的姓名及聯繫方式,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五十五條規定,現採取公告送達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及在審查起訴階段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內容詳見《海南省瓊海市人民檢察院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以上事項如有疑問,請與本院聯繫,或將書面意見郵寄本院。

郵寄地址:海南省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

聯 系 人: 劉寧(書記員)

聯繫電話:0898-62929822、0898-62925086

                  海南省瓊海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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