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根據《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令第23號》,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指揮部下發了第3號令。根據省新冠指《關於明確省指揮部第23號令有關操作事項的補充通知》,為完善全市疫情防控措施有關操作事項,現就市民關心的重點問題答問:
所有來(返)鷹人員須在抵鷹前24小時由本人或其親友向所在社區(村組)或單位如實報告,社區(村組)或單位要認真登記來(返)鷹人員入鷹時間、地點、乘坐的交通工具、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相關信息。
省內各市、縣(市、區)之間流動人員,暫可不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只需出示健康綠碼和測量體溫正常,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動。
市內居民赴省外低風險地區短期出差、培訓、經商、務工等返鷹人員怎樣流動?
市內居民赴省外低風險地區短期出差、培訓、經商、務工等返鷹人員,暫可不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只需出示健康綠碼和測量體溫正常,並無其他異常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動。
國內低風險地區來(返)鷹人員,2021年1月28日前,暫可不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出示健康綠碼和測量體溫正常,並無其他異常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動。
國內中風險地區來(返)鷹人員,抵鷹後第一時間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的進行7天居家隔離,隔離結束時再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且無發熱、咳嗽等異常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動。
國內高風險地區來(返)鷹人員,抵鷹後由屬地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實行7天集中隔離,隔離結束時進行1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的再居家健康監測7天,健康監測期滿後,如無發熱、咳嗽等異常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動。
各區(市)、各單位要密切關注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調整情況,如發現有與公布的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行程軌跡有交集的人員,須立即報告屬地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並按相關防控要求進行管控。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指揮部將根據國內、省內、市內疫情形勢變化情況,及時動態調整防控措施。
鷹潭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指揮部
來源:鷹潭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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