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6月17日訊(記者劉孝斌)來自天津的22歲殘疾人沈女士,坐著電動輪椅在武漢乘地鐵,結果吃了閉門羹。原來,電動輪椅內有蓄電池,按照武漢軌道交通相關規定,這是禁止攜帶的物品。
沈女士介紹,6月16日下午5時許,她和兩位朋友從天津乘坐火車到武漢玩。在武漢火車站地鐵站,她們在自助售票機上購買了地鐵票。進站過閘機時,工作人員說她的輪椅是電動輪椅,裡面裝有蓄電池,不能進站。工作人員幫沈女士和朋友退了地鐵票,她們之後改乘計程車。
今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在武漢火車站地鐵站看到,入口處的展板上印著武漢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守則第四條第一款寫著: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和有腐蝕性、放射性等物品。守則第四條第六款寫著:禁止攜帶氫氣球、電動自行車、運貨平板車等進入地鐵站。
武漢地鐵集團工作人員介紹,電動輪椅內一般裝有蓄電池,有腐蝕性,屬於武漢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的物品。外地曾經發生過蓄電池爆炸事件。另外,鋰電池也存在爆炸、起火燃燒的風險。乘客攜帶容量之和超過2萬毫安的充電寶、鋰電池,也將被禁止搭乘地鐵。
工作人員表示,地鐵在運營過程中會遇到許多新的情況。武漢地鐵集團將結合包括殘疾人在內的所有乘客的合理建議,不斷優化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