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馬崇華於2016年2月刑滿釋放後產生利用陝北配「陰婚」陋俗,將智障或有精神疾病的女性騙出殺害後,出售屍體謀利之念。
2016年3月,馬崇華得知陝西省神木縣孫家岔鎮劉家溝村村民劉增平家需要購買屍體為其叔父配「陰婚」,便四處尋找智障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後馬崇華得知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彭原鄉鄢旗坳村的劉彩霞(被害人,歿年45歲)患有精神病,與其母孫秀琴共同生活,便以給劉彩霞介紹對象為名前往孫秀琴家了解情況,並從黑市購買鹽酸異丙嗪和鹽酸氯丙嗪注射液、五氟利多片口服藥等鎮靜類藥物。
4月2日,馬崇華再次來到孫秀琴家,謊稱已給劉彩霞找到對象,付給孫秀琴2000元「彩禮」後,又給劉彩霞注射一支鹽酸異丙嗪,搭乘計程車將劉彩霞帶至甘肅省寧縣米橋鄉屈家村一處廢棄窯洞。其間,馬崇華多次給劉彩霞注射鹽酸異丙嗪,致劉彩霞死亡。之後,馬崇華將劉彩霞的屍體出售給劉增平家,獲利35000元。
馬崇華殺害被害人劉彩霞並出售屍體後伺機再次作案,遂到甘肅省鎮原縣中原鄉原峰村杜永俠家,要求杜永俠為其介紹「對象」。杜永俠將此事轉告安文泰(已判刑),讓安文泰幫忙尋找合適人選。
2016年4月11日,安文泰在鎮原縣新城街道遇見患有精神疾病的安福榮(被害人,歿年51歲),即將安福榮哄騙至杜永俠家中。馬崇華見到安福榮後表示滿意,並付給安文泰4500元,付給杜永俠2000元。次日,馬崇華將安福榮帶至寧縣米橋鄉屈家村一廢棄窯洞,給安福榮注射鹽酸氯丙嗪致其死亡。
馬崇華與以前打工時認識的陳再考聯繫,雙方商定以42000元的價格將安福榮的屍體賣給陳再考為其父親配「陰婚」。後馬崇華通過楊沛森將安福榮的屍體放置於慶陽市人民醫院太平間。4月13日凌晨,陳再考等人查驗屍體後,馬崇華僱用楊沛森駕車與陳再考一同將安福榮的屍體運往陝西省榆林市,當行駛至陝西省吳起縣馬營路段時被公安人員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