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託車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
一、無駕駛資格駕駛摩託車的:對未取得摩託車駕駛證駕駛摩託車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及《安徽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扣留車輛,處300元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對準駕車型不符的,扣留車輛,處300元罰款,對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
二、酒後駕駛摩託車的:對飲酒後駕駛摩託車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及《安徽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處暫扣六個月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對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罰款,吊銷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摩託車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吊銷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駕駛無牌摩託車上道路行駛的:未取得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扣留車輛,處200元罰款,對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
四、駕駛拼裝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摩託車上道路行駛:對駕駛拼裝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摩託車上道路行駛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第一款、第二款及《安徽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收繳車輛,強制報廢,處300元罰款、並吊銷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五、駕乘摩託車不按規定系戴安全頭盔的:駕駛摩託車未按規定系戴安全頭盔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及《安徽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二條第六項規定,處50元罰款、對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記2分;對乘坐摩託車未按規定系戴頭盔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及《安徽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處50元罰款。
六、摩託車逾期不參加檢驗的:對上道路行駛的摩託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
七、摩託車加裝遮陽篷(傘)的: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八、摩託車超員載人的:對摩託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處以200元罰款。
九、摩託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拖移車輛,處以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