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交警一大隊執勤民警在11月4日的早高峰路面執勤中,查獲首例無證駕駛計程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昨日上午8時許,一輛車牌號為川XBB39X的計程車在廣安區建安南路報社路口違反規定停放時,被路口執勤民警攔下檢查。這一經查,讓執勤人員都傻眼了,駕駛人競沒有駕駛證,鑑於此情況,民警立即依法將車輛和駕駛人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發現,易X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只是臨時幫別人頂一下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目前,易X已受到了15日行政拘留、罰款1000元的處罰。膽大妄為,無視交通法規,視乘客生命財產安全為兒戲的易X受到了法律的嚴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交管局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項措施」,確保秋冬季節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近期,廣安交警一大隊將突出客運車輛管控,嚴查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杜絕較大事故發生。
在此提示廣大駕駛員朋友,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文明駕駛,嚴守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