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微信是咱中老年談天說地的根據地,但大家是不是都以為微信上啥話都能說,還不用負責?
錯!先來看看這條最高法發布的規定,涉及到玩微信的所有人!
此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今後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這意味著,你在微信上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公證!
這項規定涉及全國十幾億所有使用微信的人,你我都在其中,大家可千萬別不當回事,否則下場就會像下面這些人一樣...
據江西法院發布的真實案例,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張某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一案。
據了解,一天晚上,31歲外來打工者張某在北京昌平區回龍觀一出租房內玩微信。當他使用「賓·拉登」頭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時,一個網友說了句「看,大人物來了」。
於是,張某就順著這句話,發了一句玩笑話「跟我加入ISIS(世界恐怖組織)」。大家沒有任何回應,繼續聊其他話題。
隨後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分局依法傳喚張某,以其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將其抓獲歸案。
最後,法院判決張某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據潮安綜合頻道報導,潮州一男子楊某,因不滿交警夜晚查酒駕,在自建微信群中發布「他們傻X嗎」等侮辱性言語,被當地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行政拘留五日。
那麼如何才能不被抓,安全玩微信呢?只要大家不在網上發布以下9種言論,就不會有事~
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2、不信謠不傳謠
3、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
4、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
5、有關港澳臺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布前不發
6、軍事資料不發
7、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
8、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9、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
此外,小編再和大家分享一些由眾多退休朋友總結出來的玩微信的三字經,如果大家覺得有說的不錯的,可以吸收自用。
聊微信,很普遍,
此微德,當記全:
激進帖,不要轉,
遠是非,心自安。
低俗帖,不去看,
品味高,人人羨。
涉機密,不妄談,
如不然,牢坐穿。
涉隱私,慎勿言,
非所願,侵人權。
不喜帖,自不轉,
咒人者,最討厭。
經典帖,當勤翻,
漲姿勢,悟內涵。
好文章,美圖片,
轉發前,先點讚。
既為友,需常聯,
久不言,黑名單。
微信好,雙刃劍,
適可止,勿迷戀。
總之,我們只要記住一句話: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最後分享在看吧,轉發給好友們,多一人看到多一份警惕,大家都會感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