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立新有個特別嗜好:愛看中學題材的影視劇。
「我家老婆說,一想起中學考試,她就發瘋。我說我特喜歡,真想去體驗一下中學生活。」楊立新插過隊、當過兵,就是中學「斷了檔」。
1975年部隊轉業後,楊立新23歲,沒念幾天書,也不知法律是個啥,迷迷糊糊被分配到吉林通化市中院,進入民庭,就開始辦案了。
他回憶說,法院恢復初期,他們一共才20幾人,天天加班,案子太多了。「最早學習民法,都是從實踐中學的,辦一個案子,積累一部分,再加上自己願意看書,把一些問題基本都能弄清了。」
在法院工作18年(通化中院15年、最高法院3年),在最高檢察院工作7年,2001年1月,楊立新從司法機關離職,選擇到人民大學任教。
25年實務部門經歷,讓他的學術研究「不走尋常路」。他堅持,研究理論要有問題意識。
很多學者更注重理論的完美,楊立新更看重理論在實踐中怎麼用。他認為,理論上並不完美,管用就行,只要法官會用,能解決問題就行。
儘管和民法的緣分完全是「誤打誤撞」,可算起來,從民事審判,到民行檢察,再到民事立法,楊立新已有了42年的「民法人」經歷。
「有了較好的民法修養,絕不是僅僅關注眼前,而應將目光放在未來。」楊立新透露,他正在寫兩篇文章,一個是關於智慧機器人問題,一個是關於無人駕駛立法。
智慧機器人造成損害,應承擔什麼責任?法律該如何鼓勵發展,又該如何限制其過度發展,避免損害人類自身?侵權責任法能否趁著民法典各分編立法,加入自動駕駛的規則?楊立新說,這些是全世界民法最尖端的問題,也是我國民法急需研究的課題。
楊立新的微信頭像,是他家麥小克的大頭照,大眼睛瞪著,滴溜溜圓。麥小克,不是他家孩子,是他養的小貓,在他的朋友圈出鏡率超高。
除了養貓,這些年,楊立新還痴迷遊泳,執拗自學各種泳姿,譁啦啦遊上三小時,不帶喊累的。
「對各種事物的喜愛、對新事物的興趣,讓他的學術研究更單純、更直接。」楊立新的學生、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說,正是因為楊老師有著小朋友一樣的好奇心,才能寫出更多貼近生活的民法條文,真正為民鼓與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