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饒陽縣某小區樓盤銷售處發放廣告宣傳頁
竟被饒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25萬元!
原因竟是↓↓
饒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反映,稱某某小區商品樓銷售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執法人員立即對涉事小區銷售廣告行為進行核查。
核查結果真的是Σ(⊙▽⊙"a
經調查核實:其印製的廣告宣傳頁中宣稱,「京九高鐵1小時抵北京,3分鐘抵大廣高速口,20分鐘抵雄安新區,10分鐘抵饒陽機場」等方面的內容。同時,對投資某某家園的商鋪未來的效果、收益作出了保證性承諾。
饒陽縣高鐵未開通!
機場未建呢!!!
廣告宣傳還稱,「全生活配套,一、二中、璐德私立藝術學校,中醫院,大型超市,成熟花園式社區」的內容,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宣稱「是饒陽公認環境最好的花園式社區」的內容,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其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和第(四)款 。
饒陽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 第(一)項和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八)項之規定,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2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有的小夥伴會說
自古就有「王婆賣瓜自賣自誇」
這點宣傳不算什麼
為什麼會處罰如此之重呢?
今天
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給您科普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九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洩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洩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優良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