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但是,總是有人不願意履行,
還總覺得,
我就不還你能怎樣?!
殊不知,
他們已經成為了「失信被執行人」
最近
新會法院又公布了一批
失信被執行人!
其中有人欠了兩千多萬不還!
大頭照來了,快看看這些人你認識嗎?
請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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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規定中所指的「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六類人名單,即: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法院判我還錢
我就是不想還
我是「失信被執行人」
你奈我何
可是
萬萬沒想到
最近我的生活越來越難過了
因為
我上了失信黑名單……
我想做點小生意
銀行不貸給我錢
想乘飛機
買不了機票
想坐火車
買不了高鐵票
以前出差不帶「星」不住
現在被限制高消費
有錢花不出去
想換套大房
售樓小哥對我說
我不能買房
想跟家人去國外旅遊
到了機場發現我被限制出境了
……
現在
我寸步難行
回想種種經歷……
真是悔不當初啊
還是乖乖還錢
履行法定義務吧!
來源:綜合新會區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廣播電視臺、鶴山市人民法院等
責任編輯:徐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