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臭氧汙染治理,成都主要是要抓好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控制。羅強提出,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開展前期清理整頓
5月底前——
→ 全市火電、鋼鐵、水泥熟料、玻璃生產行業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要停產整改
→ 磚瓦生產企業無法達標排放的要停產整治
→ 經監測未達標排放的鍋爐一律停用
→ 全面排查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工業企業,未安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或未按規定使用治汙設施的停產整改
→ 汽車修理企業未布設密閉噴漆室的要停工整改,嚴厲打擊露天噴塗違法行為
→ 中心城區洗衣店未安裝VOCs回收裝置的也要限期整改。
二是落實長效控制措施
8月底前——
工業企業治理方面
→ 火電、水泥熟料、玻璃生產企業實施大氣汙染物超低排放或限制生產負荷,確保氮氧化物排放低於正常工況的50%
→ 化工、磚瓦、紡織、食品等行業企業,限制生產負荷,確保爐窯、鍋爐氮氧化物排放低於正常工況的50%
→ 石油化工、汽車製造、家具製造、印刷包裝、製鞋、製藥等重點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限制生產負荷,確保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低於正常工況的50%。
機動車尾氣治理方面
→ 要加快黃標車淘汰退出工作進度。
→ 加強重點區域道路交通優化,均衡重點區域道路交通流量,減少機動車怠速和低速時的尾氣排放,「司機在停車超過三分鐘以上時應要熄火。」
重汙染天應急方面
→ 進一步擴大企業限產範圍,確保限產企業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低於正常工況的50%。
→ 大型商業場所、房屋建築噴塗限制範圍擴大至近郊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