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到了,年終獎還會遠嗎?每到年底,年終獎總是眾人關心的重要問題。目前,年終獎的市場行情如何?年終獎是不是企業必須發放的工資?年終獎的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已離職的職工是否也能領取年終獎?剛入職不滿一年的職工能否領取年終獎?
案例1
李師傅在某公司打工有5年了,每年年終,李師傅的工資卡裡都會定期收到1000元-3000元的年終獎。2013年6月,該公司和李師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李師傅領到了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014年1月,又到了發年終獎的時候,與李師傅原崗位相同的公司在職員工都領到了3000元年終獎。李師傅認為,自己雖然離職了,但已經在公司工作了半年,也應該領到半年的年終獎。而且,公司的規章制度沒有規定已離職的員工不能享受年終獎。那麼,李師傅能領到年終獎嗎?具體的金額是多少?
律師分析
該案例的爭議焦點是:勞動者提前離職能否享受年終獎。律師認為,若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約定或規定應當發放且未將提前離職的勞動者排除在外,則用人單位應當按約定或規定發放。因此,如果單位的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沒有將提前離職的勞動者排除在領取年終獎的範圍外,那麼李師傅可以領取年終獎。且根據其在崗的半年時間,領取半年的年終獎1500元。
案例2
馬小姐於2014年10月進入某公司。臨近過年,公司會計已給其他老員工造冊年終獎。因為只有馬小姐一人是剛入職的新員工,所以,會計唯獨沒有給馬小姐造冊年終獎。而且,公司的規章制度中並沒有規定,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不能享受年終獎。馬小姐有了疑問,既然公司給所有的員工都發放了年終獎,自己是否也應該能領取年終獎?
律師分析
該案例的爭議焦點是:勞動者入職未滿一年能否享受年終獎?律師認為,若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的約定或規定應當發放且未將入職未滿一年的勞動者排除在外,則用人單位應按約定或規定發放。因此,馬小姐也能領取年終獎。
綜上,保華勞動法提醒各位注意,年終獎的發放主要還是根據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進行規定,因此,作為公司應當對於年終獎的發放進行明確的約定,而對於勞動者應當認真了解公司內部的年終獎發放制度,以此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喲!
法律小貼士
一、年終獎是否必須發放?(1)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規定年終獎必須發放。是否發放年終獎屬於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2)如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明確約定或規定發放,則應當發放。(3)如果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沒有明確約定或規定,若同崗位的其他勞動者在相同條件下均已發放,則用人單位不應區別對待。
二、「年終獎品」是否屬於年終獎?(1)年終獎一般指年終獎金,以實物方式發放的「年終獎品」在法律性質上應屬福利而非年終獎。(2)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的組成的規定》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年終獎屬於工資範疇。(3)若用人單位應發而未發年終獎,勞動者可依法維權。
三、年終獎是否必須在年前發放?(1)如何發放屬於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法律並無強制性規定。(2)若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明確約定或規定年前發放,則應當年前發放。(3)實踐中,有些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了讓勞動者年後繼續上班,常在年過後發放年終獎。
四、勞動者入職未滿一年能否享受年終獎?(1)若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的約定或規定應當發放且未將入職未滿一年的勞動者排除在外,則用人單位應按約定或規定發放。(2)在司法實踐中,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一般會按勞動者的在崗時間,支持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五、勞動者提前離職能否享受年終獎?(1)若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約定或規定應當發放且未將提前離職的勞動者排除在外,則用人單位應當按約定或規定發放。(2)在司法實踐中,若已對勞動者進行年終考核,勞動仲裁委或法院一般也會按照勞動者的在崗時間,支持一定比例的年終獎。(每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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