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紅網第六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
12月11日,河北張家口懷安縣公安局辦案民警救助了一名木材加工廠逃離的智障人員。經調查發現,該廠還有其他智障人員被老闆限制人身自由,被迫在廠裡工作。19日,辦案民警在王虎屯村一木材加工廠解救出4名工人,其中包括2名智障人員。( 12月23日《新京報》)
智力障礙,一般指的是由大腦受到器質性損害,或發育不完全而導致人的智力停留在較低水平的階段。智障人士屬於社會弱勢群體,理應得到社會的關注和幫助。但是,在黑心廠主眼中,智力上的弱勢,不僅沒有成為善待智障勞工的理由,反而變成他壓榨其價值的利器。凌晨四五點開工幹活、居住條件髒亂無比、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這些在常人看來無法忍受的惡劣的工作條件,被強加到智障勞工身上。
十年前,安徽界首的黑磚窯勞工事件,曾引發全社會的熱烈討論,為何十年以後,強迫智障工人勞動的黑心廠仍能運作起來?誠然,黑心廠主的利慾薰心,有關部門的監管不到位,都是我們應該關注的地方。但同時,更應關注的是這些智障勞工的就業處境。
智力上的缺陷,並不意味著勞動能力的喪失。部分智障人士,雖然在智力上比較遲滯,但仍具備一定的勞動能力,能從事簡單的工作。在我國,僱傭智障勞工並不違法。為了解決殘疾人就業問題,國家還提倡企業合法僱傭並善待殘疾勞工。但是,包括智障人士在內的殘疾人,在就業方面仍面臨著比普通人更大的壓力。《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報告(2018)》顯示,2016年全國持證殘疾人就業人數為896.1萬人,就業率約為40%,僅為健全人就業率的62%。
智障勞工出來就業,主要是希望能靠自己的雙手創造價值,為家庭及社會減輕負擔,但就目前而言,社會並沒有提供充足的機會。殘疾人就業崗位不足,且就業方向單一,以及部分企業存在的歧視,使他們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
面對就業崗位供求之間的矛盾,處於弱勢方的智障勞工及其家人,常常不得不降低要求,或是另尋他法,這才讓黑心工廠有機可乘。並且,由於智力水平較低,智障勞工難以對廠方的不合理對待做出判斷。即使他們已經意識到自己受到壓迫,也難以進行有效反抗。生理上的殘疾成為主動維權的障礙,被黑心工廠加以利用,形成了「弱者更弱」的惡性循環。
因此,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黑心工廠壓迫智障勞工的問題,不僅要從法律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上下功夫,還得解決殘疾人就業難的問題。殘障人士合理合法的就業得到保障,不僅讓黑心工廠失去了「僱傭」智障勞工的機會,更能增強殘障人士在社會生活中的參與感和幸福感,幫助他們實現自我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