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春節假期即將到來,根據防疫工作的安排和當地政府「就地過年」的倡議下,很多人都留在工作地過年,甚至有相當部分的人還需要堅守崗位。那麼在 2021 春節假期中哪些天是法定假日?哪些天是調休日?加班工資又應該怎麼算呢?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2021 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 年春節放假日期安排為:2 月 11 日至 17 日放假調休,共 7 天。其中 2 月 7 日(星期日)、2 月 20 日(星期六)上班。具體如下圖所示:
根據放假安排及上圖所示,2021 年春節假期中,初一到初三才是春節的法定假日,即 2 月 12 日至 14 日是 2021 年春節假期的法定假日,2 月 11 日、2 月 15 日至 17 日這 4 天假期是調休。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所以如果你在 2021 春節假期 7 天都上班的,2 月 12-14 日將獲得 300%的加班工資,2 月 11 日和 2 月 15-17 日都無法補休的情況下將獲得 200%的加班工資。而加班工資計算公式如下:
所以說獲得加班費的多少關鍵是看你所在工資所使用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如果公司給力的話直接用工資總收入作為計算基數,工資一般的話會用崗位工資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來作為計算基數,一些比較差的公司直接給定一個比較低的數值作為計算基數。
假日老古月工資有 5000 元,公司是以這個標準來作為計算基數,那麼在 2021 年春節假期 7 天都加班而且不安排補休的情況下,老古應拿到的加班費為:
2 月 11 日:5000 元÷21.75×200%=460 元
2 月 12 日:5000 元÷21.75×300%=690 元
2 月 13 日:5000 元÷21.75×300%=690 元
2 月 14 日:5000 元÷21.75×300%=690 元
2 月 15 日:5000 元÷21.75×200%=460 元
2 月 16 日:5000 元÷21.75×200%=460 元
2 月 17 日:5000 元÷21.75×200%=460 元
7 天合計:690 元×3 + 460 元×4=3910 元。
以上計算春節加班工資都是以工作滿 1 天 8 小時計算,如果不滿 8 小時的話估計還要根據實際加班的小時數來計算。不過說實在的,老古所在公司從未使用過工資總收入作為計算基數,都是直接給定一個最低值如 86 元一天,不管是法定假日還是雙休日加班都是 86 元/天,不能乘以倍數,工作日加班都不算加班,最為過分的是哪怕是 86 元/天也不給,都是安排補休,而且法定假日加班和雙休日加班都是補休 1 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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