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的腳步越來越近了
今年出於疫情防控需要
多地發出通知
鼓勵外來務工人員就地過年
那麼,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呢?
依據《勞動法》、《國務院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等相關規定,今年春節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其中法定休假日為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春節這7天假期的加班工資計算標準是不同的:
也就是說,初一到初三加班是另外支付三倍工資,其餘4天如果不安排補休的話是支付兩倍工資。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者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關於用人單位支付職工工資有關問題的規定》(閩勞綜〔1997〕22號)確定。 春節期間,企業與職工可以就工資待遇、錯峰休假、彈性休假、就地休假等內容進行集體協商,加強溝通對話,解決用工問題,穩定就業崗位。此外,企業還可以適當安排新春福利和送溫暖活動,讓外來務工人員在異地也能過一個好年。來源:中國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