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口老齡化嚴重,不斷上升的醫療、看護、福利等費用在阻礙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催生了龐大且發達的老人經濟和看護制度——「區域綜合支援中心」制度。該制度始於2005年,政府要求日本各縣(相當於中國的省)下的區市町村都必須設置「區域綜合支援中心」,來負責本地區居民的保健、福利、醫療等水平的提高工作,同時在防止虐待、護理上進行綜合管理。中心內設有保健師、主任護理經理、社會福利專家等,居民可以將自己的想法、煩惱、困難等向工作人員商談求助。
在東京、大阪等人口密集的城市,基本上每個社區都有綜合支援中心,人口數量低於10萬人以及規模很小的地區,則被允許將這一業務委託給外部護理公司或者別的地區。
以日本大城市為例,一般是由所屬的市或町政府成立「居家護理支援中心」,幫轄區內65歲以上高齡老人解決幾乎所有的養老問題。居家護理中心護理人員年齡在25~40歲,都經過正規護理培訓。護理隊伍一般在15~20人左右,他們分別負責部分老人的看護工作。偶爾人手不夠時,還可委託轄區內收費性質的居家護理機構幫忙招募護理人員,或者乾脆將護理業務包給他們,費用由地方政府負擔一部分,另一部分由被護理的老人承擔。
在居家護理上,政府提倡「專而分」,鼓勵醫療、護理、康復等機構與居家服務進行專業合作。目前,日本居家護理的主要內容有:
提供免費或費用很低的居所供老人們短時間居住,並照顧老人的一日三餐及日常起居。一般子女出差或出國時,家中老人可以暫時搬入養老設施居住;因腿腳骨折等問題,出院後要做康復治療的老人,也會選擇在這種臨時養老設施中居住,由專業護理人員每天陪同做康復。
定期體檢和家庭護理。包括實時監測老人生命體徵,上門為老人做皮膚、指甲護理等。居家護理工作人員還幫助老人做一些跑腿工作,比如去遠一點的地方購買日用品,幫助老人代辦各種生活中的手續,如養老保險更新、居民戶籍搬遷等。
進行居家康復訓練,協助康復人員完成就餐、洗浴、更衣、外出等日常活動,還要幫助他們進行床上、床周、室內移動訓練等,以促進其肢體動作、心肺功能康復。
幫助老人進行居家環境改建或改善,協助家庭改建。居家護理人員會主動去幫助行動不便的老人對家中常用設施、衛生間、臥室、浴室等進行無障礙改造,修建連接家與外面的通道,方便醫療器具的使用。
這些措施在實施後取得了很不錯的效果,很多日本老人表示,他們本身就願意在家養老,社區的居家護理支援中心很好地滿足了他們的願望,讓老人可以更放鬆、更開心地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