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了怎麼辦?去派出所重新辦一個唄,大多數人肯定認為辦了新的舊的就失效了。然而知道真相的我們內心是崩潰的:被掛失的丟失身份證其實還能用。
如果查的不嚴,甚至會被不法分子鑽空子辦信用卡盜刷,更別提用來住酒店等普通用途。
我們通過一個真實案例來了解下,關於身份證的犯罪行為會被如何處罰:
徐州警方在查辦案件時抓獲一名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的嫌疑人,通過他的「下家」名單等線索,抓獲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楊某,並在他的房間內發現122張涉案二代居民身份證、1部讀卡器、4部涉案手機和若干銀行卡。楊某利用網絡平臺,從別處以每張50元左右的價格購買居民二代身份證後,再以每張300到400元的價格轉賣,共計交易他人居民身份證件200餘張,獲利2萬餘元。
目前,楊某因為涉嫌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至於如何處罰,還要法院經審理、依據具體情節進行裁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小安要強調,不僅「倒賣」身份證是違法的,如果有人抱著「反正也不是我偷的」心理,買了一張身份證來用,也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明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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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些處於灰色地帶、被用於倒賣的身份證件都是從哪裡來的呢?
我們注意到,上文案例中的楊某提到,他是從網絡上購買的身份證,而據民警解釋,有一部分是小偷偷錢包時的「副產品」,也被拿來榨取剩餘價值;
另外一個來源則讓人很無語:據說當地某網吧管理員將自己在網吧裡撿到的無人認領的他人二代身份證,通過某閒置品網絡交易APP平臺倒賣給楊某。
小安在這裡替警察叔叔說句提示:「大家千萬不要為了圖省事就把自己的身份證寄存在網吧等魚龍混雜的地方,很容易遺失或者被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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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要說明一下,開篇我們提到的——「即使掛失補辦,丟失的身份證件還能使用」的問題。
同樣是通過晶片記錄電子信息,身份證、銀行卡其實有異曲同工之妙,只不過身份證不像銀行卡有密碼功能,更無法通過修改密碼防止被盜用。住旅館、買房、炒股、買手機卡、開辦銀行卡、信用卡,哪樣不需要實名?一張丟失的小小身份證,可能會讓您「被」欠債、「被」起訴、「被」犯法,甚至「被」用於詐騙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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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到底如何防止自己丟失的身份證件給自己惹上麻煩呢?
☘ 如果是自己遺失,應該儘快到派出所辦理掛失和補辦,並註明丟失地。
☘ 如果是因錢包被偷而丟失,更應該跟民警說明情況,留下報案記錄,以防他人用丟失的身份證進行不法行為。如果忽視了這一步,屆時沒有證據自證清白可就尷尬了……
P.s 需要強調一下,由於技術原因,至今仍無辦法讓丟失的身份證徹底「作廢」,所以大家一定要及時報案。
另外還有一些關於身份證件的補充說明,例如身份證件已經可以異地補辦,詳細流程各地不一,以北京為例,可以攜帶居住證去派出所申請辦理;任何企業和個人都不能以各種名義扣押他人的身份證;需要提交身份證複印件的場合,記得要手寫進行用途籤注等等,篇幅有限無法細說……
小安希望大家妥善對待自己的身份證,別因為毀容般的「證件照」而嫌棄它,「丟了正好,重新拍一張」這樣的心理可能會讓人忽略了證件丟失的風險!
(圖片來源於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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