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規範信託個人貸款業務:嚴格規範利息收取,嚴禁恐嚇催收

2020-12-16 澎湃新聞

北京規範信託個人貸款業務:嚴格規範利息收取,嚴禁恐嚇催收

澎湃新聞記者 蔣夢瑩

2020-09-09 16:49 來源:澎湃新聞

監管對信託消費金融出手了。

9月8日,北京銀保監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託公司個人信託貸款業務的通知》,針對當前部分信託公司在個人信託貸款業務調查、審批、協議籤訂、放款、收費、催收等多個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監管要求。

作為本次發文的核心內容,《通知》重申信託公司應參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審慎開展個人信託貸款業務、依法履行貸款人義務的重要原則,要求信託公司應獨立審批貸款,獨立自主進行貸款決策。

用益信託研究員帥國讓向澎湃新聞分析指出,從通知內容來看,主要是針對信託消費金融業務。此前信託公司涉足消費金融領域屢見不鮮,借貸糾紛亦層出不窮。

劍指消費金融亂象

北京銀保監局表示,近年來,轄內信託公司個人信託貸款業務快速發展,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個人貸款金融服務供給的不足,滿足了部分金融消費者的合理需求。但在監管工作中發現,相關業務在調查、審批、協議籤訂、放款、收費、催收等多個環節仍普遍存在薄弱之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存在不足,對轄內金融機構聲譽產生較大負面影響。

從2009年《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發布至今,消費金融發展已步入第十一個年頭,經歷了各方資本的激烈角逐,信託公司也逐漸成為消費金融資金的「主發力方」,與商業銀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公司等一同爭奪市場份額。

中國信託業協會調研數據顯示,2018年,開展消費金融業務的信託公司新增13家。截至2018年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中已有約40家投身消費金融市場,合計開展消費金融信託餘額近3000億元。

普益標準在一份題為「信託業務轉型方向之消費金融」的研報中指出,信託公司傳統業務風險特點是單筆金額大、風險集中度高,而消費金融的風險特點是單筆金額小、風險分散,此間相去甚遠。

信託公司直接向個人發放消費現金貸款,市場上關於信託公司對個人的信貸業務,也不斷出現涉嫌套路貸、砍頭息、高利貸、暴力催收等各種質疑聲。中國裁判文書網也顯示,信託公司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糾紛不斷。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接入央行徵信系統的僅有外貿信託、雲南信託、渤海信託、中航信託、西藏信託等五家信託公司。

帥國讓表示,《通知》延續了強監管態勢,對於規範信託公司開展消費金融業務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對信託業長久健康發展亦有現實意義。

信託公司應審慎開展個人信託貸款業務

《通知》重申信託公司應參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審慎開展個人信託貸款業務、依法履行貸款人義務的重要原則,要求信託公司應獨立審批貸款,獨立自主進行貸款決策。與此同時,細化改進業務模式的監管要求,要求信託公司建立以貸款用途真實性為核心的貸前調查制度,保證貸款用途真實,貸款額度及期限合理並符合借款人還款能力,建立並執行貸款面談制度;嚴格規範利息收取,明確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年化)、利息計算方式(含計算公式)以及提前還款情況下的利息收取方式等關鍵信息;合同籤訂過程實施「雙錄」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信託公司對合同籤訂全程錄音錄像;建立貸款支付管理制度,強化貸款資金的支付管理與控制。針對線上發放的符合網際網路貸款特徵的個人信用貸款,要求信託公司參照網際網路貸款管理相關規定製定本公司的實施細則。

要求自查整改存量業務

針對信託公司與外部機構合作亂象問題,《通知》要求信託公司加強合作機構管理,對合作機構建立準入、評估和退出機制,嚴控外包風險。信託公司應與合作機構籤訂書面合同或協議,清晰界定合作業務事項範圍、爭端解決機制及違約責任;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明確合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禁止性行為清單。《通知》強調信託公司應依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尊重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保護客戶個人信息安全,嚴禁通過暴力、恐嚇等方式進行貸款催收。值得一提的是,北京銀保監局要求各信託公司對本公司存量業務進行自查整改,確保新發生業務合規有序開展,並採取有效手段切實防範信用風險、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推動行業合規穩健運營。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關鍵詞 >> 信託,消費金融

相關推薦

評論()

相關焦點

  • 北京銀保監規範個人信託貸款:不得將核心業務外包第三方
    近年來,信託公司個人信託貸款業務快速發展,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個人貸款金融服務供給的不足,滿足了部分金融消費者的合理需求。但相關業務在調查、審批、協議籤訂、放款、收費、催收等多個環節仍普遍存在薄弱之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存在不足,產生較大負面影響。
  • 助貸模式再遭限制 北京銀保監局規範個人信託貸款
    近日,北京銀保監局針對在調查、審批、協議籤訂、放款、收費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託公司個人信託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部分信託公司個人信託貸款業務的催收等方面,明確了監管要求,重點是對貸款人履行義務和改革要從四個方面加強監管,包括業務模式,規範合作組織管理
  • 雲南信託個人貸款業務疑雲:利率過高引投訴 消費金融業務承壓
    其前身是一款名為「雲信小水牛」的業務。據記者了解,該業務屬於雲南信託旗下個人信託貸款業務,即客戶向信託公司申請現金消費貸款,信託公司將貸款發放至客戶指定帳戶。與信託機構開展普惠金融業務不同的是:第一,該業務並非藉助特定消費場景;第二,資金來源為自營資金,並非信託計劃募集。據悉,雲南信託也一直在消費金融領域深耕,與多家有消費場景的公司有合作。
  • 信託個貸爭議:外貿信託貸款糾紛未獲法院支持執行
    類似鄒某這樣的不良貸款,本報記者從一位知情人士處獲悉,「外貿信託早已收回了信託貸款」。而據本報此前報導,泛華金融的房抵貸業務模式,是通過向信託公司轉介借款人需求,連接信託公司作為資金方和放貸通道,並提供支付監控、債務催收等貸後服務。也就是說,泛華金融為外貿信託放貸作了變相「兜底」,並且主要承擔了後續的催收和債權處置。
  • 淺議《關於加強信託公司個人信託貸款業務風險防範的通知》
    9月7日,北京銀監發布了《關於加強信託公 司個人信託貸款業務風險防範的通知》,該通知主旨很簡單,就是個貸的事兒你也能幹,可你必須懂個貸技術,有個貸系統,加強主動管理,防止個貸風險。看完了該通知,我不由地替開展個貸業務的信託公司捏了把汗,痛點多多啊。  痛點一:搭建個貸業務IT系統。唉,這是要信託公司燒錢啊。
  • 雲南信託試水個人信貸業務 利率過高曾引投訴 消費金融業務承壓
    其前身是一款名為「雲信小水牛」的業務。據記者了解,該業務屬於雲南信託旗下個人信託貸款業務,即客戶向信託公司申請現金消費貸款,信託公司將貸款發放至客戶指定帳戶。與信託機構開展普惠金融業務不同的是:第一,該業務並非藉助特定消費場景;第二,資金來源為自營資金,並非信託計劃募集。據悉,雲南信託也一直在消費金融領域深耕,與多家有消費場景的公司有合作。
  • 「低利率陷阱」第一案:中原信託未明示實際利率「中槍」
    來源:貝果財經「低利率陷阱」第一案:中原信託未明示實際利率「中槍」本報記者/陳嘉玲/北京報導近年來,隨著消費金融業務的快速發展,部分金融機構的「套路」開始被詬病。其中一大「套路」是製造「利率幻覺」,例如只展示較低的日利率或月利率,只展示較低的表面利率或每期支付的利息或費用,或以服務費等名目收取砍頭息等。
  • 上海:融資性保證險業務電話催收要全程錄音,現場催收應雙錄
    《實施細則》的出臺,進一步夯實了個人融資性保證保險業務的監管基礎,有利於實現「行業發展有標準、實施監管有抓手」的目的。根據《實施細則》,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催收業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日常經營管理、外部催收機構管理、人員管理、信息安全管控、投訴處理等,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制度嚴格執行。
  • [1104創精選]螞蟻發布公開道歉信,銀保監會規範網絡小額貸款
    銀保監會規範網絡小額貸款 禁止誘導借款人過度負債11月3日,為規範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統一監管規則和經營規則,促進網絡小額貸款業務規範健康發展,中國銀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起草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 京東金融APP為第三方導流 客戶遭遇「活力花」暴力催收
    協議中同時表明,黃先生的借款利息高達36%。   對於36%的借款利息和服務費收取是否合法?第一輪,轟炸通訊錄;第二輪就是發假律師函和假法院傳票,恐嚇債務人;第三輪就是催收公司上門催收。   龐律師解釋到,很多被催收的人不怕傳票,不怕上門催收,他們最怕的就是轟炸通訊錄。轟炸通訊錄就是催收公司給借款人所有的親戚朋友同學老師同事客戶上司,甚至幾年都不聯繫的前女友前男友發催收簡訊、淫穢色情照片,發極具侮辱性的文字,讓借款人人設崩塌,在所有認識的人面前抬不起頭來。
  • 國務院、銀保監會點名批評民生銀行、平安普惠等在貸款中違規收取...
    例如,某客戶2019年5月貸款本金為382萬元,期限3年,貸款利率7.6%,採取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興業銀行預計收取貸款利息46.40萬元,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計收取保險費16.34萬元,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預計收取擔保費4538元和服務費81.14萬元,年化綜合融資成本達22.16%。其中,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收取費用佔綜合融資成本的56.53%。
  • 濟南發文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經營行為 嚴禁中介以個人名義承接租房業務
    為淨化住房租賃市場環境,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了相關通知,明確要求房產經紀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租房業務,不辦理合同網籤備案的經營主體將被限制網籤。通知要求,從事住房租賃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網絡信息平臺,以及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在開展業務前應通過濟南市住房租賃綜合服務平臺完成備案,且全部從業人員需進行實名登記、動態管理,服務時應佩戴包含機構名稱、姓名、登記編號、誠信二維碼等內容的工作牌,應實名進行房源獲取、對外發布房源信息,嚴禁從業人員以個人名義自行承接住房租賃業務。
  • 起底外貿信託、泛華金融「房抵貸」:利息竟是合同2倍
    外貿信託專門開通了『個人貸款業務服務熱線』,並在貸款合同、官網、官微等多種公開渠道公示,借款人可通過多種渠道聯繫到我司。」究竟誰兜底?通常來說,信託對個人發放貸款有助貸和流貸的模式。其中,助貸模式是指,信託公司提供自有資金或信託計劃募集資金,通過助貸平臺接觸到借款人,與借款人籤訂貸款合同並發放貸款。
  • 一些網絡貸款貓膩多:貸款時心動還款傻眼
    直到貸款逾期,催收電話頻頻騷擾,「爆通訊錄」的威脅猶如一柄懸在他頭上的劍,他才不得不向家裡坦白,在家人的幫助下還清了貸款。成功「上岸」的汪明終於卸下了心裡的石頭,並在社交平臺上勸導人們不要「以貸養貸」。但令他擔憂的是,一邊是有人在高額利息、催收威脅中掙扎,另一邊,打著「輕鬆易得」的旗號拉他進入網貸漩渦的廣告,依舊大行其道。
  • 原創|不要忽略信託行業的「灰犀牛」
    來源:肖颯律師獅姐感謝中國信託行業諸位老友的邀請,近期要就信託行業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發表一些個人觀點,颯姐查詢了監管機關官網、知網並走訪了數位信託行業從業十年以上的老信託人,從法律人的角度談一點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 兩部門:規範商業銀行通過網際網路開展個人存款業務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網際網路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 信託被改判:返還多收的利息84萬餘元!
    這家信託被改判:返還多收的利息84萬餘元!雲龍 中國基金報 見習記者 雲龍1月4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布一起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案件首次適用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判決貸款機構在貸款合同中負有明確披露實際利率的義務,因貸款機構未披露實際利率而收取的超過合同約定利率的部分利息應予返還。
  • 網貸雷人廣告鋪天蓋地 規範借貸宣傳監管不能缺位
    這一現象並不是今天才有,監管部門也曾注意到並予以關注,向市場平臺和消費者發出過警告和提示,但這仍未能阻止雷人借貸廣告的泛濫,網絡借貸對於相關機構平臺而言是一項業務,一類產品,但是一種特殊的產品,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對其宣傳和推廣理應有更加嚴格的管理。
  • 高利貸、暴力催收!百融雲創赴港上市,高瓴看上了它什麼?
    在布局大數據分析服務等方面之外,公司還通過全資控股的廣州數融網際網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運營貸款超市榕樹貸款。根據wind企業庫,榕樹能夠為用戶提供包括現金分期、消費貸款、信用卡申請等一系列精準、便捷的線上金融服務,為金融機構和個人搭建起智慧金融互聯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