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基礎上,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力爭實現基金資產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理念 暫無數據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主要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資產支持證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中的債券部分、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等)、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不參與股票等權益類資產的投資,也不參與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中的債券部分除外)投資。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以中長期利率趨勢分析為基礎,結合經濟周期、宏觀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線分析,實施積極的債券投資組合管理,以獲取較高的債券組合投資收益。1、久期配置本基金通過對宏觀經濟變量(包括國內生產總值、工業增長、貨幣信貸、固定資產投資、消費、外貿差額、財政收支、價格指數和匯率等)和宏觀經濟政策(包括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外貿和匯率政策等)進行分析,對未來較長的一段時間內的市場利率變化趨勢進行預測,決定組合的久期。2、類屬配置本基金對不同類型固定收益品種的信用風險、稅賦水平、市場流動性、市場風險等因素進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債、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投資品種的利差和變化趨勢,制定債券類屬配置策略,以獲取不同債券類屬之間利差變化所帶來的投資收益。3、信用債投資策略本基金對於信用類固定收益品種的投資,將根據發行人的公司背景、行業特性、盈利能力、償債能力、流動性等因素,對信用債進行信用風險評估,積極發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對投資機會的個券進行投資,並採取分散化投資策略,嚴格控制組合整體的違約風險水平。4、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本基金將通過對宏觀經濟、提前償還率、資產池結構以及資產池資產所在行業景氣變化等因素的研究,預測資產池未來現金流變化,並通過研究標的證券發行條款,預測提前償還率變化對標的證券的久期與收益率的影響。在嚴格控制風險的情況下,結合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5、國債期貨投資策略為有效控制債券投資的系統性風險,本基金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適度運用國債期貨進行投資,提高投資組合的運作效率。在國債期貨投資時,本基金將首先分析國債期貨各合約價格與最便宜可交割券的關係,選擇定價合理的國債期貨合約,其次,考慮國債期貨各合約的流動性情況,最終確定與現貨組合的合適匹配,以達到風險管理的目標。 分紅政策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該類別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4、由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類別基金份額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業績比較基準 中債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於貨幣市場基金,低於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