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來安縣財政局認真貫徹落實政府採購法律法規,以構建「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廉潔高效」的政府採購環境為目標,持續深化政府採購體制改革,進一步優化政府採購營商環境,多措並舉「抓監管、提效率、優服務、強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一、強化源頭管理落實預算編制。硬化政府採購預算約束,將政府採購預算與單位部門預算同編制、同審核、同批覆。未編制採購預算的項目不進入政府採購程序,不支付政府採購資金,堅決防止無預算或超預算採購,有效提升了政府採購預算執行率。
二、強化流程管理落實主體責任。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印發《關於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建立新型政府採購人制度的通知》,釐清採購人主體職責,加強採購人內部管理,細化流程控制,推進採購人依法履行主體職責,加強採購人內部管理和流程控制,規範採購人的採購權力運行,促進採購人依法履職盡責,提升政府採購規範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三、強化政採購政策執行落實企業減負。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停止收取投標保證金等文件規定,健全政府採購政策落實機制,堅持為中小企業預留採購份額,對參與投標的中小微企事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企業實行6%的價格扣除。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和資金在促進經濟穩增長、惠民生等功能作用,增強政府公共服務能力。
四、強化信息公開落實政府採購透明度。按照財政部《政府採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政府採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範(2020年版)》相關規定,督促指導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依法依規按要求規範發布政府採購公告和公示信息,實現政府採購計劃發布、成交(中標)公告、合同公告、質疑投訴等採購信息的全流程公開。此舉有效提高了政府採購預算執行的透明度,對實現陽光採購和效率與效益相結合、優化營商環境起到了明顯的推動作用。
五、強化公平競爭落實營商環境。嚴格執行政府採購領域促進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規定,圍繞政府採購領域重點整治的十個方面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集中開展了政府採購營商環境大清查。強化採購人政策功能,嚴格落實政府採購支持創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規定,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權利。
六、強化監督問責落實採購秩序。充分發揮監管職能,依法依規受理政府採購項目投訴。不定期對採購單位主體責任履行、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執業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各種違法違規採購行為,維護政府採購秩序,切實保障政府採購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