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心率慢該裝起搏器嗎?
答:針對心率慢本身,是否需要治療主要看有沒有症狀,比如有沒有因為心率慢引起頭暈、乏力、黑朦、暈厥等不適,也要看是什麼類型的心率慢。
以前我們認為,在靜息狀態下,正常心率範圍是60~100次/分。
2018年,美國心臟病學會、美國心臟協會和美國心律學會發布的「心動過緩和心臟傳導延遲患者的評估和管理指南」,將心率低於50次/分定義為心動過緩,也就是說正常心率的範圍變為50~100次/分。
心率在正常範圍內的健康人,其實心率慢一些代表身體更健康,因為心臟收縮有力,不需要收縮那麼快就可以滿足身體的需要。很多運動員的心率就是50次左右,甚至更低。
即使心率低於50次,若沒有引起不舒服,也不需要治療。
總的來說,竇性心動過緩是否需要裝起搏器,需要看是否有症狀。如果沒有症狀,竇性心動過緩一般不需要裝起搏器。
如果症狀可明確歸因於心率太慢,這時心血管事件的風險較高,包括暈厥、心房顫動和心力衰竭等,需要裝起搏器。
如果是有其他疾病引起的心率慢,比如冠心病、甲狀腺功能減退,需要治療基礎疾病,必要時需要安裝起搏器治療。
有的人是睡眠呼吸暫停引起的夜間心動過緩,這種情況下,治療睡眠呼吸暫停不僅可以減少心動過緩,還對心血管有益。
有夜間心動過緩,應考慮篩查有無睡眠呼吸暫停,夜間心動過緩並不一定需要安裝永久起搏器。
但是,如果是II度II型房室傳導阻滯、高度房室傳導阻滯或三度房室傳導阻滯的患者,無論有無症狀,可能還是需要裝起搏器。
有些人不願意裝起搏器,想服藥治療,但是,目前並沒有明顯提升心率的口服藥物,尤其是伴有長間歇的心跳慢,用起搏器最靠譜。
有些人心跳慢,不一定有黑朦、暈厥等,而是乏力、睏倦等影響生活質量的表現,這種情況也需要裝起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