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興之主明孝宗朱祐樘勤勉處理朝政,使明朝一度中興,他也贏得後人的讚譽。弘治十五年(1502年)六月,剛上任不久的兵部尚書劉大夏向明孝宗上奏書力陳兵政十害,引起明孝宗的重視。
明孝宗召來劉大夏,問劉大夏:「軍隊的士兵生活怎麼樣?」劉大夏說:「跟百姓一樣,很窮。」明孝宗就不解了,又問:「士兵有軍餉,行軍又有行糧,為什麼還這麼窮呢?」劉大夏回答:「士兵的軍餉被將帥剋扣了一半,又怎麼會不窮呢?」明孝宗大為沮喪,感嘆說:「我執政這麼久,居然不知道天下軍民這麼窮?這皇帝是怎麼當的?」
《明史》:其年六月再陳兵政十害,且乞歸。帝不許,令弊端宜革者更祥具以聞。於是,大夏舉南北軍轉漕番上之苦,及邊軍困敝、邊將侵克之狀極言之。帝乃召見大夏於便殿,問曰:「卿前言天下民窮財盡。祖宗以來徵斂有常,何今日至此?」對曰:「正謂不盡有常耳。如廣西歲取鐸木,廣東取香藥,費固以萬計,他可知矣。」又問軍,對曰:「窮與民等。」帝曰:「居有月糧,出有行糧,何故窮?」對曰:「其帥侵克過半,安得不窮。」帝太息曰:「朕臨御久,乃不知天下軍民困,何以為人主!」
士兵的生活如此貧窮,又如何能夠安心保家衛國?人窮志短,明朝的軍隊腐敗現象嚴重,弊病無處不在,在戰場上卻不堪一擊。弘治朝是韃靼侵擾明朝邊境最嚴重的時期之一,軍隊卻屢戰屢敗,基本上對韃靼侵擾邊境無能為力。
不過,兵部尚書劉大夏的看法卻不對。他認為將帥剋扣是造成士兵貧窮的主要原因,這種簡單的解釋未嘗不是在忽悠明孝宗。明朝發展到弘治朝時,採取的是以文抑武的方式,軍隊中的將帥權力其實很有限。如果只是單純的將帥剋扣,劉大夏提出問題,卻無力解決,正是因為剋扣軍餉的背後隱藏的東西太多,他也無能為力。
明朝剛剛建立之時,對軍隊實施的是衛所制,建立五軍都督府,下轄16個都司,掌握300多個衛所。每個衛所標配5600士兵。這些士兵是世襲軍戶,他們被分配一定的土地,進行屯田,即農忙季節從事農活,農閒季節進行訓練。朝廷不需要向這些軍戶發放軍餉,朱元璋曾吹噓明朝藏百萬軍隊於民。但到了明朝中後期,隨著社會變遷,明朝逐漸進入以文抑武的時代,軍戶的地位逐漸低下,土地也逐漸被剝奪。土地資源不足以供給,軍戶也越來越窮。衛所的軍官也逐漸腐敗,大量軍戶就會逃亡,衛所剩下的就是些老弱,戰鬥力也隨之下降。剝奪軍戶土地的正是一些皇親貴族和勳貴家族,例如皇帝的嬪妃娘家人一般都會被封為武職,且受賞大量土地,有很多就是霸佔了軍戶的土地。
軍戶制度明明失敗,但作為祖制,這種軍制卻仍一直被沿用。後來,衛所不能自足,則由朝廷發放部分軍餉,就出現了都司或衛所剋扣的現象。不過,明朝武臣地位逐漸低下以後,朝廷經常會將一些勳貴子弟封為武臣,掛個頭銜。例如都指揮使、衛所指揮等,實際都是由一些皇親國戚或功臣的子弟靠恩蔭獲得,雖沒有多大實權,卻有相應的待遇,也有權力去剋扣軍餉。所以,在名義上,剋扣軍餉的都是將帥,實際上背後代表的都是勳貴勢力。
為提升軍隊的戰鬥力,明朝於正統朝時就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實施募兵制,由朝廷發放軍餉,招募職業軍人,而不是軍戶那種半軍半民的軍人。與世襲軍戶相比,募兵有更大的挑選餘地,其軍餉也很高。到了弘治朝時,募兵制逐漸在全國普及,但也給了明朝帶來了很大的財政壓力。
軍餉的發放一般由朝廷戶部派人與當地軍政官員共同管理錢糧。戶部派的人稱為管糧郎中,下設數個通判或道員等。當地的軍政官員主要有兩個,一個是當地巡撫,另一個是軍隊的軍官。然而,隨著明朝以文抑武政策的加劇,軍隊的軍官逐漸失軍餉的管理權。包括軍隊的糧草儲備、軍餉發放等,均由戶部的管糧郎中和當地巡撫負責,這就使得軍隊被牢牢控制在文臣手中。如果軍隊錢糧不足,管糧郎中就會和巡撫共同清理各地軍餉用度,統計盈餘,縮減發放。如果軍隊出徵,管糧郎和巡撫只需卡住糧草,軍隊的軍官也只能乖乖聽話,這種政策對將領的約束極大。
文臣的貪婪不下於武臣,戶部派的郎中、通判、道員等和當地巡撫有這麼大的權力,肯定會加以利用,為己謀利。所以,剋扣軍餉的行為是自上而下的,管糧郎中和巡撫往往會勾結起來,戶部的通判、道員也會參與。當然,這些文臣也不可能繞過軍隊的軍官,否則會被告發。為了謀取利益,這些人聯合起來結成一個團隊,剋扣了朝廷發放的軍餉。其手段一般有幾種:1.直接剋扣,只將少量發放給士兵;2.吃空餉;士兵因各種原因逃亡,或戰死病死等,軍隊的軍官就會隱瞞下來,朝廷多發放的軍餉或撫恤金就會被侵吞;3.虛報戰功,侵吞賞賜。軍隊出戰時,即使毫無戰績,也會殺良冒功,上報捷報,朝廷論功行賞,這些賞賜自然就被吞了。
朝廷雖然會另派一些官員來監督軍隊,監督軍餉發放。例如按照明朝的規定,每個地方朝廷都會派遣監察御史,負責監察各地事務,皇帝也會在各地派遣鎮守太監,皇帝的耳目錦衣衛或東廠都有監察各地的職能。但這反而使得軍隊軍餉這塊肥肉成為各派勢力角逐的目標,誰都想從中分一杯羹。錦衣衛或東廠對地方的監察作用不大,尤其是對邊境地區,監察御史屬於文官系統,常常會與各地巡撫同流合汙。鎮守太監是皇帝的代表,常常是文臣打擊的對象。在弘治朝,兩任兵部尚書馬文升和劉大夏都曾向明孝宗建言,認為各地鎮守太監太多,侵佔了很多軍隊資源,應裁撤鎮守太監。明孝宗都採納了他們的建議,撤回部分鎮守太監。但撤回鎮守太監之後,被侵佔的利益就會回到朝廷手中嗎?當然不會,這些利益就落入巡撫、監察御史等文臣手中。
《明史·列傳第七十》:(劉大夏)嘗乘間言四方鎮守中官之害。帝問狀,對曰:「臣在兩廣見諸文武大吏供億不能敵一鎮守,其煩費可知。」帝曰:「然祖宗來設此久,安能遽革?第自今必廉如鄧原、麥秀者而後用,不然則已之。」大夏頓首稱善。
不管怎麼樣,士兵都是利益受損者,只是士兵權力有限,投訴無門,不能上達天聽,也只能任人宰割。士兵生活難以保障,也不會賣力訓練、為國作戰,軍隊的戰鬥力也隨之下降。劉大夏身為兵部尚書,自然明白其中的關節,但他不能向明孝宗明言,也只能以一句將帥剋扣敷衍明孝宗。「將帥剋扣」四個字看似簡單,其背後所隱含的是明朝軍隊積累已久的弊病,不管是劉大夏,還是明孝宗,都無能為力。這種弊病的後果反映在戰場之上,弘治朝時,面對蒙古韃靼騷擾邊境,明軍屢戰屢敗,無法承擔保家衛國的重任。